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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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6 03:37

详细剧情

  比尔(杰里米•希尔伯德 Jeremy Theobald 饰)是个游手好闲的作家,借跟踪陌生人打发时间。这让他体验到形形色色的人生,很神秘,也很刺激。不过,有一次,比尔盯上了一个西服革履的家伙克布(艾利克斯•浩尔 Alex Haw 饰)。尾随到餐厅之后,他却被对方识破,只得摊牌。克布是个贩卖盗版光碟的商贩,此外还做拧门撬锁的勾当。克布带着比尔潜入了陌生人家中,但比尔发现克布根本不取财物,而是寻找主人蓄意掩盖的隐私。同时,克布还提醒比尔要注意仪表。后来,比尔认识了一个神秘的金发女人(露西•拉塞尔 Lucy Russell 饰)。在酒吧,比尔主动与她调情,但是对方冷若冰霜。原来她是黑社会大佬的女人,但是不可遏制的激情让比尔失去了理智,从而堕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长篇影评

 1 ) 剧情讨论,结尾还是有很明显的漏洞

结尾确实出人意料,总体来说是部值得一看的悬疑片,不过看完之后始终觉得有几点还是相当牵强。
首先,即使在比尔偷钱时冲进去的那个守夜人之类的,即使是黑社会老大或者柯布安排的,并且故意让他打输给比尔。怎么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是否会被比尔一锤打死还是打伤呢?
第二,柯布又怎么知道比尔在那里跑了后是否会把凶器扔掉跑了还是会拿着凶器去自首?
如果扔掉凶器跑了,守夜人又只是受伤,这个嫁祸就无从说起了,如果拿着凶器去自首了,那最重要的证据没了,嫁祸也有难度。
第三,柯布又如何得知比尔会带着凶器去找女主角,并且在说要去自首时,却把锤子扔在那里给他行凶?
第四,那个警察认为比尔杀女主角的动机是为了得到保险箱密码,也就是杀女角在前,打伤守夜人在后,根据死亡时间,女角应该是在守夜人受伤,然后比尔回家,再到女主角家中,之后再去自首,然后柯布出现并杀害了她,之间的时间差也可以推翻这个结论。
最后,那个老大是因为被女主目睹了杀人后长期被敲诈才让柯布下杀手的,他既然可以在杀之前那个人时豪不在乎,为何杀女主要让柯布大费周章?
第五以柯布的才能,要拿到那笔钱或其他数目更大的数豪无难度,为何要为了这个去杀人,然后设这么大一个局来嫁祸?只是为了让我们有电影看吗?

 2 ) 《追随》:从处女作看诺兰

    电影史上有太多牛逼的处女作了,从《美国丽人》、《肖申克的救赎》、《落水狗》、《性、谎言、录像带》到《阳光灿烂的日子》、《红高粱》、《买凶拍人》,似乎每一个导演在掌镜之前都是卯足了劲,恨不得把肚子里的货一股脑地到出来。诺兰的处女作《追随》名气虽然不及上述影片,可细究起来也是一个传奇。它的全部成本只有区区6000美金,诺兰一人担纲导演、编剧、摄影、剪辑多个角色。如此有限的条件挡不住诺兰无限的才华,在小小的电脑屏幕上看完此片后,它带给我的震撼几乎不输给3D-Imax的阿凡达。

 
    有人说,一个导演的处女作就是他的代表作。诺兰一开始就把他标志性的非线性叙述展露无遗。从来没有一个导演敢像他那样把一部电影剪得如此凌乱,可他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复杂而复杂。他每一次打乱故事的时间顺序都是为了使电影更加完美,而每一次的效果又不尽相同。在《致命魔术》里,他用布满全片的插叙和倒叙,制造出层层叠叠的悬念与反转。在《记忆碎片》里,他用极端的倒叙把令人震惊的谜底留到最后,同时让观众们和男主角一起体验失忆的痛苦。而在这部《追随》中,情况又不一样了。

    《追随》的大致叙述方式是:把一个顺序发生的故事截成几个段落,然后平行叙述这几个段落。例如:故事原本的顺序是,前一个段落主要讲述男主角和柯布,后一个段落主要讲述男主角和金发女郎,结果在电影里,柯布的场景和金发女郎的场景交替出现。在《追随》中,非线性叙述不只是为了制造更大的悬念。事实上,如果采取平铺直叙的方法,结尾带来的冲击力并不会减少太多,诺兰打乱顺序只是多抖了一个包袱而已。更重要的是,诺兰的非线性叙述完美地弥补了影片结构的先天不足。这部电影的成本只有6000美金,诺兰是能省则省,所以这部影片“节省”得可怜。片长不到70分钟,主要角色只有3个,其余都是没什么台词的龙套角色。如果仔细分析这部电影,我们还会发现,每一个场景都是故事发展的主干线索,每场戏之间都有大段的留白,人物角色分布不均,故事的时间跨度也比较大。平铺直叙下来,剧情恐怕会显得单薄而且脱节。诺兰把故事场景交错平行排列后,无形中加大了故事的横向厚度,几个段落的互相填补又巧妙地消除了大量留白造成的脱节感。总而言之,诺兰用最节省的材料制造了一个复杂而精妙的故事,而不像某些好莱坞大导,只能用细枝末节撑起一个简单的故事。在拥有了足够大的创作空间后,诺兰依然能用传统的顺叙,打造出波澜起伏、千回百转的《黑暗骑士》,足以让同行们刮目相看。



    喜欢诺兰的人,总能在他的影片中找到逻辑的快感。不用说《记忆碎片》里那寻遍蛛丝马迹才能理解的结局,不用说《致命魔术》里密密麻麻的伏笔、暗示与双关,更不用说《黑暗骑士》里榨不干的趣味细节,但是《追随》里柯布的精妙台词就足以让我们暗爽。

    柯布带主人公熟悉业务,一边进行逻辑推理,一边大谈心理和哲理:“这些盒子里的东西,就像青春期少年的日记,被精心藏匿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但在潜意识里,藏的人也想让别人看到这些东西。我就是这样做,参观他们的展览,做他们忠实的知音。”我们这些喜欢问为什么的小朋友好的就是这口。

    柯布劝主人公改头换面:“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典型的诺兰式幽默,即使是调节一下气氛,诺兰也不会插科打诨、嬉皮笑脸,角色们总是维持着一种绅士的姿态,偶尔挤出几句闷骚的从句。可以看得出,诺兰是个严肃的人,对待电影是如此,对待人生,对待世界,也是如此。

 

    扯了这么多,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些跟电影艺术没有一毛钱关系。是的,我也觉得诺兰的某些惊人天赋确实是非艺术性的。所以要当一名合格的文艺青年,最好多谈谈昆汀,而不是诺兰。也正是这个原因,诺兰要获得一座小金人恐怕比较困难,至于欧洲电影节什么的就更不用谈了。在这一点上,诺兰和他的前辈希区柯克倒是非常相似。

    并不是所有人听了莫扎特都会觉得莫扎特有多牛逼,也有人学了牛顿公式不知道牛顿牛逼在哪。总之,谁也别不服谁。

 3 ) 《追随》——谁在尾随谁?

  剧透,慎入。

  《追随》是最近看的一部很棒的电影。从一堆相对冗长拖沓的电影中脱颖而出,眼前一亮。当然要谢谢小轼同学。

  影片的一开始,安静的电影氛围下,一把男声独白在静静地叙述。向另一个叙述。对话画面和被叙述的故事画面相互交错交替出现。叙述故事的主角正是电影的主角比尔。比尔讲他喜欢尾随别人、窥视别人生活的癖好。这时就引入了另一个主角,比尔任意尾随的一个对象——柯布。这可以视为尾随的第一层含义的表现。比尔追踪柯布几天了,跟踪他去每一个地方,好奇想象着他的生活。直到柯布走到比尔面前说,你是谁,为什么跟踪我。第一层尾随关系随即被捅破以后,比尔发现原来柯布是一名入室盗贼,柯布看中了比尔身上强烈的窥私欲后邀请他一起作案,教会他盗窃的方式。故事到这里,仅仅只是开始。

  电影的进行过程中,会时不时出现除柯布、比尔故事进展以外的另一条故事线,另一张男人的脸。看似两条主线同时进行,没有任何交代的,另一条故事线出现的时候顿感突兀,摸不着头脑。两个场景交替进行,短发西装男在酒吧搭讪一金发女人,对她有好感,带她回家。男人的家第一次呈现在荧幕面前。这是一个细节。而接下来的场景中,比尔带着柯布去偷之前出现过的男人的家。女人说她家被盗。这两条同时进行的故事线,由于并不是按照平行的时间顺序来进行的,所以在交替的过程中,就会让人产生越来越多的疑问:这女人跟故事有什么关系?那个男人又是谁?……而随着故事的发展,两条看似不相干的平行的主线渐渐汇合在一起,第二层尾随关系随即揭示。

  柯布带着比尔偷了上面那个女人的家。由于第一次偷窃的失败,比尔做贼心虚担惊受怕,柯布就建议比尔改变形象。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上面出现的那个短发西装男就是改头换面后的比尔。完全改变的比尔。此时比尔已爱上了那个女人。女人暗示自己和黑帮老大有瓜葛并有照片在黑帮老大手里,比尔自告奋勇去帮女人偷回来,用柯布叫的偷窃技术。比尔用女人给的保险柜密码偷回了照片顺便偷了钱还打伤了人,却才发现照片根本就不是什么把柄。比尔受骗了。到这里电影才向我们揭露第二层意义上的尾随:女人其实是柯布的女人,柯布在比尔跟踪他之前就发现了他,跟踪他,并让自己的女人去诱惑他,让比尔成为第二个与柯布盗窃手法相同的人,为的是摆脱柯布之前涉及的一件案子的嫌疑。换句话说,柯布协同女人让比尔成为柯布的替罪羔羊。

  但是,电影远远没有结束。画面继续回到开头的对话场景。比尔知道了柯布和女人的阴谋之后向警方自首以求自保。对话正是比尔和警察之间的对话。柯布查无此人,比尔向警方提到的那个女人也被发现杀死在她的屋中。比尔成了警方眼中为了向女人套取黑帮老大保险柜密码而杀死女人的凶手。到这里,我们才得以窥视这场阴谋的终极目的。根本就没有柯布口中的案子,这只是骗女人的一个幌子。为什么要骗女人?因为要靠男人的帮助把比尔拉到杀死女人这一阴谋中来做替罪羔羊。为什么要杀女人?因为女人手里握有黑帮老大的证据并胁迫黑帮老大,老大派柯布杀之。这就是电影的第三层意义上的尾随关系。女人帮柯布嫁祸比尔,以为可以帮柯布脱罪。没有想到自己只是柯布的一只棋子。目的是除掉她。

  到这里,你已经不得不佩服导演巧妙而精密的构思了。一环扣一环,层层推进,每一个细节都可以成为下一个情节推进的伏笔铺垫。谁才是最终的操纵者?柯布?黑帮老大?或许都不是。电影里的每人看似都在做自己,都是按照自己的选择在过活,并没有谁强迫谁一定要做什么。为什么不同的人看似自由的选择加起来最终却出现这样的结果,阴谋的最终得逞?谁是谁的棋子,谁被谁利用?操纵这一切的是什么?是人的私心还是窥私欲?我想这是电影最值得玩味和思考的一个地方。

  于是我们知道,即使黑白,只有简单的场景变换,讲好一个故事永远是电影最重要和最吸引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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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人格分裂亦或复杂谋杀?

关于诺兰惊为天人的才能在这里就不加赘述,非常牛掰。
这里主要讨论一下大家热议的话题:电影讲的是人格分裂还是复杂的谋杀?
先说一下楼主的观影结论,第一遍看完:这是大boss指使cobb实施的一个谋杀,旨在不留痕迹地消灭女主,而不留痕迹的方式就是赖在他人头上,就是替死鬼bill。这是电影最直观展示给我们的情节,也是很多人坚持认为的最终情节。
同时我有两点疑问:
其一.电影一开始的画面是一个人(我们称之为A)戴手套在摆弄箱子里的东西。电影后面出现一个呼应的片段就是bill翻同一个箱子,我们知道这个箱子是女主的。那么这两个片段是重复的么?为什么要把A摆弄箱子的片段放在电影篇首?
我们先回答第一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两点,首先bill翻箱子时没有戴手套而A戴了;其次A不是翻箱子,而是在装箱子,证据就是那沓没有折痕的纸币,后来bill翻箱子的时候给了纸币镜头,是折起来的。而且bill打开箱子时东西的摆放次序和A装起来的次序是相同的,证据包括那沓纸币和照片等。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A装好箱子后只有bill打开了它。也许有人会说女主也可能会打开自己的箱子,我认为没有这种可能,这个箱子对于女主而言并不存在,我之所以这么说,原因还在于开始的片段。从没有折痕的纸币我们可以得知,这个箱子原本没有,是A创造了它。如果这真是女主的箱子,那么它就不是一次出现的,应该是随着生活一点点积累的,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女主在整理箱子顺便放进去一沓钱,那么试问,谁会戴着胶皮手套整理自己的箱子?如果女主本身就有一个类似的箱子,A根本无需再造出一个,因为这个箱子里具体装着什么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存着小秘密的箱子。
那么我们又产生一个疑问,A制造这个箱子做什么?答案很容易得出,cobb曾经详细讲过箱子的意义: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箱子,里面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珍藏,是隐私的展示。我们也知道,cobb和bill在偷窃女主房间时bill被女主满屋子的照片所吸引,在cobb的暗示下偷了女主的内衣,但bill真正爱上女主却是在他打开箱子后,也就是说,是cobb的箱子理论对他起了作用,女主箱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A是谁?谁一次次在电影中带胶皮手套?答案是cobb。那么也就是说,cobb用女主的东西伪造了一个箱子用来唤起bill对女主的爱。
但箱子的谜题并没有就此完结,结尾有个小细节,警察从bill床下的鞋盒中发现了女主的证件照、内衣以及一个耳环,也就是说,bill的箱子(这个箱子也是假的,也是cobb伪造的)落实了他是凶手的事实,可以说,成也箱子,败也箱子。箱子对bill的重要性更深了一层。
但是这也不是箱子的全部,电影里出现的两个重要的箱子都是假的,但它们起着真箱子的作用。假的箱子证明假的隐私,诉说假的事实,塑造出与本人不同的假主人,从这个意义而言,假箱子在电影中象征着人的假面,目前看来是被他人所塑造的(电影中两个箱子的创造者都是cobb)。
但这仍然不是箱子的全部意义,我们后面还会讲到。
那么我们回到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把这个片段放在电影片头?它其实很容易被忽视,因为一开始我们并不知道胶皮手套的意义、它的使用者、箱子的主人、箱子的意义等等。也就是说,只有全片看完,我们再重来一遍时,我们才能注意到这个片段,这说明什么?电影片头反而成了结局的后续,也就是新的结局,而在我们重新意识到新片头的时候,我们就会以全新的视角去观看电影,就会得出不同的观影体验。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证明,影片的结局并不是电影的结局。读到这,你应该可以大概猜到楼主的结论了,先别急着跟我争论,我们后面还会详细论述。
同时我们引出电影中强调的另一个意象——胶皮手套。胶皮手套的作用是隐匿自己(跟箱子正好相反,箱子是暴露自己)。有意思的是,胶皮手套也是和cobb有关。
同时,胶皮手套和箱子都和bill的个性有关,也就是偷窥癖,偷窥癖有两方面的意义:隐匿自己,偷窥他人,对应的分别是胶皮手套和箱子。
讲到这,就涉及到楼主的第二个疑问,也就是following的意义。电影片名叫following,译为追随,指的是bill跟踪别人的行为,bill也确实将自己的行为称为following,但这个词在电影中还以另一个意思出现过:也就是电影中的第一句话:the following is my explanation(以下是我的辩白),这里following的意思是“以下的”,但同时它仍然有“追随”的能指存在,作品中再诡异的巧合也不是巧合,而是作家的巧妙设计。那么这句话我们就可以翻译成:“追随是我的辩白”。乍一听很莫名的一句话,实则不然,用追随来辩白自己,辩白什么?如果说“以下是我的辩白”很好理解,辩白自己被诓盗窃夜店的事,但用追随来辩白什么?我们知道“追随”发生在很早,在认识cobb前,而且正是因为“追随”bill才认识的cobb,那么用追随来辩白什么?
说到这,我们的答案呼之欲出,bill用追随来辩白自己的罪孽,这个罪孽在cobb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但bill用追随将自己的罪孽全都转嫁到cobb身上,自己反而洗白。
很有趣的答案,跟电影中的直观情节完全相反,那么这时我们可以得出最终结论:cobb是bill的分裂人格,是bill的幻想。
也许有人又要质疑,难道女主分不出cobb和bill么?难道其他人分不出cobb和bill么?cobb和bill不还互打过么?分裂人格能互打能互骂么?关于后者我建议去看一下《搏击俱乐部》和《致命ID》,里面分裂人格还能互相开枪呢。关于前者,我想说的是,你怎么知道女主分得出分不出?你所看到的不过是bill的陈述(所以你明白了为什么整个电影大部分是bill在讲述),你所看到的不过是bill所看到的,更准确地说是你所看到的事实不过是经过bill潜意识重组后的现实。而且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细节,cobb和bill在第一家偷窃被撞见,当时的女生说话的时候,一直只看着cobb,她问:“what are you doing in my flat?”,这句话有两层意思,这当然是“you”本身的词汇意义造成的,是“你们在我的公寓里做什么?”还是“你在我的公寓里做什么?”也许有人会就这点发难,认为英语就是这样“你”和“你们”傻傻分不清楚,但这和“following”的情况不正是一样的?为什么不能是两个能指同时实现为所指?你认为他是人格分裂,那就是“你”,你认为那是两个人,就是你们。这个细节非常巧妙。
这里当然有我YY的嫌疑,文学评论(包括电影评论)本来就是自圆其说即可。而且不管你指出什么,都有人会用:“当时的拍摄条件有多艰苦你知道么?有一些细微的bug是多么多么正常你不知道么?”当时的拍摄条件有多艰苦我真不知道,我想说这话的你也不一定知道,而且诺兰的逻辑缜密之高,总不至于忽视到这样区区一两个bug吧?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回到我们的结论——cobb是bill的分裂人格。我们得出这个结论还有很多证据,我们下面一一列举:
1.电影最终演职员表中,没有bill的名字,只有the young man,这不说明问题么?为什么不是bill,我们明确知道他叫bill,我们明确么?bill在和女主搭讪时自称为Daniel Lloyd(丹尼尔.劳埃德),这正是前一天cobb他们吃饭的时候刷的那张卡的主人D. 劳埃德。或许他是为了刷卡方便,但这也说明了bill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也许在和cobb对话时他也撒了谎。
2.bill在遇到cobb之前是多么纯洁的一个人,认识cobb之后依然是纯洁的一个人,cobb打翻别人的箱子他试图制止,cobb偷别人的内衣他试图制止(但他自己也偷了),撒谎的是cobb,打人的是cobb,骂人的是cobb。最搞笑的是bill就像个九级生活残废一样什么都不懂,不懂怎么刷信用卡,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偷别人的内衣,还说道“我从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的变态”,女主说什么“come on,你不会那么天真吧?”我也想这么吐槽,你不会这么天真吧?你家里贴着的玛丽莲梦露的海报难道是为了挡墙上的窟窿么?
虽然我不喜欢《搏击俱乐部》和《致命ID》,但我很庆幸我看过这类人格分裂电影,可以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人格分裂。《搏击俱乐部》里的泰勒是杰克的分裂人格,杰克在泰勒面前就像三岁小孩一样纯洁,所有坏事都是泰勒教的,都是泰勒干的,这不和cobb和bill的情况一样么?泰勒和cobb这种分裂人格的存在,正是在于排除主人格——也就是杰克和bill——无法认同的那部分自我,但分裂人格的存在也割裂了人物的完整人格,也就是说,主人格也是不完整的,所以bill不是bill,更不是什么D. 劳埃德,而是the young man,他自己不知道他是谁,他以为他是bill,他以为他不是cobb,其实都是他。
3.警察。有人说警察昏庸无能冤屈了bill,我不予评论,因为原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 =。 但正是警察的话,最大程度地揭露了bill沉迷于分裂人格的事实。警察让bill回忆“your side of things”(有关你那方的事。),因为在bill的回忆里,他不过是个配角,退居幕后,cobb才是主角,才是元凶,这也正是《搏击俱乐部》中杰克对自己和泰勒的定位。
但是警察的参与让故事变得异常复杂。首先,警察和bill的对话有四段,在时间轴上是这么安排的,bill讲完了故事(从追随到跟女主摊牌要去自首),警察否定了被谋杀的老太太的存在。随后是cobb杀女主的片段,其中穿插了两段警察要求bill回忆自己一方的事。接着是警察和bill的第四段对话,警察在bill家找到了很多证据证明bill是凶手。cobb杀女主的片段不是bill回忆的,也就不属于我们前面说的bill视角重组事实的范畴,难道cobb是真的吗?其次,警察说的话和电影中发生的情节有很大出入,很多地方自相矛盾,而我们已经先入为主。但相应的,解释清楚警察这部分,我们就能更好地证明我们的论断。
我们来分析警察说的话,以及他提供的证物。
(1)锤子。击打守夜人的锤子和击打女主的锤子是同一把,而且锤子是在女主家发现的,这两点确凿无疑。有疑问的是警察的推断,如果按照警察的推断,bill是先威胁女主说出保险箱密码,把她十指打碎,然后去偷钱,那么锤子为什么会在女主家被发现?难道说bill偷完钱又回到女主家丢下了锤子?或者我们前面的结论全部被推翻,bill只是bill,cobb是cobb?
这里注意一点,警察并没有提到守夜人,他说:“One type, I assume, will match the bloke you put in hospital”译为:“(血液)其中一种大概属于你打进医院的那个人”,那么bloke指的应该是守夜人,但貌似并不是这样,因为紧接着警察说:“All her fingers......”(她的十指......),这中间没有过渡,这段话就非常奇怪,如果连着读下来就很像是十指被砸的是守夜人,但守夜人不是女人。正常而言应该有过渡:“One type, I assume, will match the bloke you put in hospital; the other one must be the woman's. All her fingers......”(其中一种大概属于你打进医院的那个人,另一种是那个女人的,她的十指......),既然十指被砸的是女人,那就是女主,那么倒过来推,前面那个被打进医院的bloke指的是女主,我猜测可能是尸体被寄放在医院,这说明什么?说明警察并不知道守夜人的事,也就是说警察并不知道夜店被袭的事。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除了这一句模棱两可的bloke,警察再没提过守夜人,他虽然提到了保险箱的密码,但这也是因为bill已经讲述了一切。
这里面还有个时间差的问题。bill讲述故事时,现实时间是他和警察坐在警察局,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无论警察知道了什么新的线索,他都来不及去寻找相关证据,那么,警察后来拿出的所有证据,都是在bill自首之前就找到的。也就是说,bill自首前警察就已经怀疑到他了。而在bill自首前还发生了女主被杀,女主尸体被发现,bill被怀疑,bill家被搜查等一系列事件,这期间bill在做什么(大概是半天,因为billl跟女主说他要第二天早上去自首,而警察是在第二天早上发现的女主尸体)?难道还在大街上following others么?而且那笔钱在哪?根据cobb的话那笔钱应该已经拿回来了或者至少胸有成竹一定能拿回来。如果警察在发现锤子前后已经知道夜店被盗和守夜人被袭事件,他们在搜查bill家时就会找那笔钱,并且作为证据一同带回来,但他们带回来的东西全部都跟女主有关。再假设他们不知道夜店被盗事件而那笔钱又在bill家,bill作为一个杀人嫌疑犯,领着失业救济金却突然会多了那么多钱,警察一定会怀疑是从女主家偷的也会跟着拿回来。如果警察知道夜店被盗事件而那笔钱不在bill家,他们回来也一定会询问,但这些都没有发生,警察关于钱一句都没提过,这说明警察不知道夜店被盗事件,同时那笔钱也不在bill家。那就是说,cobb是在bill去自首前把钱拿走的,那bill就没有发现?如果发现了为什么自首的时候不说?那就是没发现,那他都在哪在干吗?为什么他的自白结束在他从女主家摔门离去,这之后到他来到警察局之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一句都没有交代?半天的时间他脸上的伤怎么好了?只能用一个答案来解答,他脸上根本没有伤,也就没有所谓的cobb对他的殴打,也就没有cobb。
那这段他隐瞒的、丢失的时间内,他做了什么?
在这个空白档发生的事,我们唯一知道的就是cobb杀了女主,这段是穿插在警察对bill的询问中的。但在现实时间上二者并不是同时的,cobb杀女主更早。但将这两段并列起来就很容易给观众一个印象,就是两者是同时发生的,至少是bill不在场时发生的。但bill有意或无意识隐瞒的那段空白期却无法证明他的不在场,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
而且,电影中关于bill盗窃夜店有两个大bug,一个就是内裤的花色——条形和斑点,这个这个,我就不跟你们争辩了。还有一个我还没看到有人提出,就是bill在开保险柜时候有没有带胶皮手套?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他带了,又没带。他在家准备锤子的时候就已经戴上了手套,他准备打开保险柜时也有手套,但他开始拧保险柜锁时手套就没了,这个大bug实在让我难以直视,不戴手套就是被抓的节奏,这也证实了警察并不知道夜店被盗,否则指纹神马的早就呈上来了。如果说内裤神马的是因为镜头分别是两个星期内拍摄的导致演员换了内裤,那么拧保险柜前后的镜头为什么手套兄就不翼而飞了?别跟我说他摘了,上一秒还双手拿着纸条看,不过切个镜头的功夫就没手套了?这让我想起《致命ID》里面那些莫名失踪的尸体。这种大bug我暂且把它当做bill的扭曲记忆吧。
(2)女士内衣、照片、耳环。这些都是在bill的鞋盒里发现的,bill说是cobb陷害他,在他的叙述中他确实也没拿过耳环和白色内裤(他只偷了一条深色内裤)。警察说女主死的时候戴的就是那对珍珠耳环,我仔细看了一下,bill去见质问女主时,女主戴的是一对闪闪的耳环,而当女主和cobb对话时,她戴着那只珍珠耳环,而且真的只有一只= =。这也太无厘头了,谁会只带一个耳环,这好像明摆着就是为了栽赃bill准备的。又一个bug,我觉得这个太细节了,绝对是故意为之,可见,女主和cobb的对话也存在扭曲记忆,也是从bill的视角出发的。这并不矛盾。电影中直到bill说“That’s all”,之前所有的剧情实际上都是bill在讲述的,他怎么会知道cobb和女主背着他的对话?就像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中,永远不会出现关于“我”之外的人的内心独白。简单地说,第一人称中,一切都是“我”看到的,“我”YY的,bill属于后者。这也证明了cobb并不存在。
(3)死亡方式背后的大boss形象。十指被砸碎,先是bill听女主讲大boss这么杀过人,然后cobb听从大boss的命令用同样的方式杀了女主。死亡方式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大boss形象。我一直怀疑女主、bill和大boss之间是什么关系。Bill在酒吧和女主搭讪时给了大boss几个镜头,完全没有反应嘛,连个眼神都没飘过来。而且Bill为什么老是追问女主和大boss之间结束没有。这点我还没有细想,就这么略过吧~
4.整个谋杀本身。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一点。试问大boss可以毫不顾忌地在女主家杀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消灭女主?非要设计这么一个复杂的谋杀?而且这个谋杀的不确定性太多了,一旦bill不上钩,一旦bill没有爱上女主,一旦bill没有带锤子去偷钱,一旦bill没有遇到守夜人,一旦bill没有把锤子扔在女主家,不论哪里出了差错整个计划就面临着泡汤,这么多未知根本无法构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锁链。如果它是一个随机事件倒也无可厚非,但它是一个预设事件就太不可思议了。最合理的解答就是诺兰非要给我们将这样一个故事,这有点赖皮。但这个赖皮的想法又启发了我,大家记得电影中一直穿插的一个镜头是bill在打字机前打字,他在写什么?既然他是个作家,那他大概在写小说。他在写什么小说?大概是以自己和cobb入室偷窃为蓝本的小说,我们这么猜测的原因是因为他和cobb、和女主都这么讲过。可是我们从来没看过他写完小说,也没有原稿,他一句话都没有读过,警察也没有提及任何片段,我们只是看到他打字。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有意味的,它和整个故事情节都没有关系,但是它多次出现(我记忆中有三次),它是被诺兰强调的,那么可见,电影中有两个对立的情节线,一是我们看到的复杂的阴谋,另一个就是在写作中的bill。那么是谁在给我们讲故事?答案不用我说了吧。
5.这点是别人提出来的,我觉得非常有道理,片尾是cobb消失在人群中。你可以说他完成了任务销声匿迹了,我觉得其中意味不仅于此。警察指出bill是凶手打破了他为自己塑造的美好世界,将他解救于罪孽中的cobb也就随着烟消云散了。
6.箱子。如果整部电影是一个复杂谋杀,那么一开始为什么要把A装箱子的片段强调出来?何不拍个女主倒在血泊中的背影?或者bill绝望地喊道:“It’s cobb!”,或者跟《调音师》似的,让警察凝重地质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为什么偏偏是箱子?而且是装箱子?sorry如果用复杂谋杀我看不到答案。
电影中cobb和bill都说了一句话:“Everyone has a box”(每个人都有一个箱子),实则不然,女主没有箱子、bill没有箱子、cobb连本人都没有。但这个箱子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箱子不会说假话,但同一个箱子,你往里面放的东西不同,说出的话就不一样,箱子也就不一样了。这就像一个患有人格分裂的人,外貌没变,但内在人格不同,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甚至不用人格分裂,你的内在想法变了,你整个人也就变了,你诉说的整个世界也就变了。

 5 ) 尾随者死于尾随

你躲在后面追随
被追随的人在前面追随你
偷窥装饰了你的欲望
你装饰了别人的陷阱
——Following版《断章》

    电影伊始,以为是所见即所得,结果到了后面,故事很有诺兰风格地来了一个180度的改变,算计别人的人变成了被算计的人,自己还浑然不知,知道最后自首的时候才发现,这时候才发现,所有自己做的都在对方掌握中,自己看到的居然都是错的,他肯定陷入了如同潮水般的恐慌和不信任之中。这后面的无限空间,导演都很有深意地留给了我们。
    《Hustle》有几集的招数和这部电影基本一样,应该从中借鉴了。
    诺兰是不是很喜欢把最后的结局放在开始,然后开始倒叙,倒叙之中又充满新意,场景交织却又不显杂乱,这份功力,炉火纯青。
    好片是不会因为是黑白的而被淹没,不会因为只是一个大学生的作品而被冷落,不会因为没有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人民军队、歌颂人民群众、歌颂民族团结、歌颂幸福生活、歌颂劳动创造、歌颂美好未来而被打入冷宫。

 6 ) 以三个字母来区分影片三条不同的叙事时间线

《追随》是《记忆碎片》(Memento)导演克利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的处女作,因为后者反响强烈,所以DVD商又趁热发行他这部处女作。碟的封面也是以《记忆迷局》导演的作品作标榜。

  《追随》比《记忆碎片》还要恍惚。后者是两条时间线交叉进行,以黑白和彩色区分。而《追随》则有三条时间线在走,中间还不时穿插主人公与一个老警察谈话的场景,而且都是黑白,只能靠主人公的外表变化来区分。大概是看外国人没看习惯,我一开始没看出来不同外表的主人公是同一个人,简直看得云里雾里。看完后,我想如果自己拍这个电影,一定要在画面角落加上日期。显然,这是个笨办法。真要如此,整部电影迷茫失神的气质肯定消失殆尽。

  但是这个笨办法倒是可以拿来解读用。我下面就给电影加上这种标志。以三个字母来区分三条不同的时间线。A为第一条时间线,以跟踪人为乐的主人公(一个作家,或者一个想成为作家的失业青年,以下我们称其为“作家”)长发,身着皮衣;第二条线B,主人公剃了胡子,剪了短发,身着西装;第三条线C,主人公面部明显受伤。如果按时间顺序,主人人长发时为最早,后来剪了短发,再后来被打伤。但在电影里,三条线交错进行,形成一种很强烈的恍惚感--就是我们在《记忆迷局》里熟悉的那种恍惚感。为叙述方便,以下用字母同数字对《追随》进行复述。

  电影以“作家”向一个中年男人(后来我们得知他是一个警察--告诉大家一个八卦,这个警察是导演诺兰的叔叔演的--“作家”是在向他自首)叙述自己的跟踪癖好开始,接着迅速转入回忆。

  先是A线开始,留着长发,身穿皮衣的“作家”跟踪陌生男子(即后来牵引所有线索的那个所谓“小偷”);接着B线开始,短发的“作家”跟踪一个美丽的女人,手里拿着她的照片,一直跟着她走到一间夜总会门口;C线则以“作家”倒在地上,从嘴里吐出一只白色手套开始,也是在跟踪。

  接着回到A线继续发展。

  A2 “作家”跟踪陌生男人来到一家餐厅,陌生男人察觉,主动跟他搭讪,说自己是一个小偷。“作家”好奇,于是跟“小偷”去私闯别人房间。结果屋主回来,“小偷”巧妙应付,两人迅速脱身。
  B2 “作家”走进夜总会,同女人搭讪并相识。接着带她到自己家里。女人在他家里无意碰倒一个坏了的木偶。两人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女人很快就告辞了。
  C2 “作家”打电话给“小偷”,告诉他决定去做那件事(替女人偷夜总会保险柜里的照片及钱)。“小偷”给了他一些建议。
  A3 “作家”又带着“小偷”到自己家里。“小偷”并不知道这是“作家”的家,其间将一只木偶摔到地上。然后,两个离去。
  B3 “作家”来到女人家中。女人告诉他自己家里被窃,丢了一条内裤、一只耳环,以及其他东西。趁女人不注意,“作家”在她家里翻找,但未找到。对于“作家”来说,此行的成果是他吻了这个女人。
  C3 “作家”听从“小偷”的建议,进行偷盗准备,拿了一把榔头别在腰间。
  A4 “小偷”带着“作家”闯入女人家里,“作家”偷了她的内裤,以及照片。“小偷”拿起一只耳环,又放在屋里的另一处(B3里,“作家”就是在找这只耳环)。之后,“小偷”带“作家”来到一处废弃的房屋,说自己住在这里。
  B4 “作家”与女人在夜总会攀谈。女人告诉他,夜总会老板谢顶男人在她家里杀过人,把那个人的手指逐一敲碎,最后敲碎了他的脑袋。但是女人说她只为他们弄脏了她家里的地毯而生气。言谈中,“作家”的话激怒了女人,女人生气地离开。
  C4 “作家”来到夜总会开始偷窃。
  A5 “作家”与“小偷”一起吃饭。“小偷”给了“作家”一张偷来的信用卡,“作家”用它签字付帐。这时,他们第一次闯进屋子的主人也来到这个餐厅。“作家”很害怕,拉着“小偷”离开。“小偷”建议他如果害怕别人认出来,干脆改换形象。“作家”果然听从他的建议,并打电话告诉“小偷”。而“小偷”此时正在女人家中。

  电影已演了50分钟,观众发现原来“作家”已陷入一个圈套之中。从现在起,A线已经走到B线的开头。接下去是B、C两条线继续进行。

  C5 “作家”偷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他用榔头打昏对手,然后逃离现场。
  B5 “作家”追到女人家中,为刚才惹她生气而道歉。女人于是告诉“作家”自己受到老板谢顶男人的要胁,“作家”决定找“小偷”一起帮助女人去夜总会偷钱以及她的照片。第二天,“作家”去找“小偷”,告诉他一切,并要把偷来的东西还给女人。但是因为羞愧,他不准备还内裤。“小偷”发现他跟女人上过床,一怒之下找借口将他打伤。

  至此,B线也走到了C线的开头。B线接着进行,“小偷”来到女人家里,讲起陷害“作家”的整个计划。原来“小偷”并非真正的小偷。他曾杀死过一个老女人,被人看到。所以他要找一个替死鬼。他发现“作家”跟踪自己,便反过来跟踪“作家”,发现他只是一个失业者,并不是警察,于是决定利用他。“小偷”还说已将女人的耳环偷偷放在“作家”床垫下面。

  C6 “作家”回到家中,照片无意中从信封里掉出来,“作家”发觉受骗,去女人家质问。女人告诉他“小偷”的计划,“作家”拿着带血的榔头愤怒地说,他为她杀死了人,决定去自首。而榔头留在了女人家里。

  此时,电影已进行到1个小时,剩下的10分钟里,“作家”向警察自首的对白,其间C线在不停的闪回中加快速度发展。警察告诉“作家”并没有什么老女人被杀。闪回C线,“小偷”来到女人家中,一切按照计划顺利进行。这时开始真相终于暴露出来。“小偷”用“作家”带来的榔头杀死了女人。原来,女人一直以夜总会老板在她家杀人的事进行威胁,老板于是派“小偷”杀死她。

  警察在“作家”家中发现了女人的内裤、照片以及耳环,而“作家”所讲的“小偷”住的地址并无此人,相反,被偷的信用卡笔迹是“作家”的。

  一个完美的阴谋就此大功告成。

 7 ) 追随

在很长时间里,我都是一个人生活。这种生活变得越来越孤单,并且乏味。一整天无事可做,就那么呆着。从那时起,我开始尾随别人”,影片开头,我们的主人公比尔,一个“具有落魄艺术家气质”的孤独年轻人对着一名警察这样自述。实际上,除了最后几分钟,该片的几乎所有情节都在这种自述框架内被讲述。观众最基本的观影快感即来自听他人讲诉私人生活史的过程。   随着叙述的深入,一个年轻人孤单的生活展现在观众面前。他没有工作,一个人住在污秽的单身公寓里,读柏拉图,想成为一名作家却连承认这一梦想的勇气都没有,对梦露这样的金发美女有着性幻想(他床头张贴着梦露的海报),没有朋友,是“一条缺乏社交的可怜虫”。孤独超过了一定限度就容易发生心理变态行为,我们的主人公开始尾随陌生人,偷窥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陶醉于一些意想不到的发现之中。事实上,在情节还没展开的最初几分钟里,我已把这个年轻人看作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那种人物;后来,当他的偷盗教练出现时,我又很容易地把它和布列松的《扒手》联系起来——这两部电影都包含一个孤独的年轻人在非功利的动机下犯罪的母题,而且他们都有一个指导他们犯罪的教练;如果说《尾随》中的年轻人缺乏《罪与罚》和《扒手》中主角们犯罪的哲学动机,他倒是很接近于马丁·斯科塞斯的“出租车司机”,在极端地孤独中心理发生失衡,作出超越常规的举动。   由于英国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的这部处女作在叙事方式上过于突出,开创了一种诺兰式的叙事风格,且被认为为后来把这种叙事风格发挥到极致的《记忆碎片》铺平了道路,影评家们往往对其主题一笔带过。实际上,在玩味叙事形式的同时,诺兰处处不忘将他对世界和对人的看法注入电影,这使得该片在人性内涵的把握上也远高于那些平庸之作。   当警察问比尔为什么要尾随别人时,比尔说他是个作家,然后又改口说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尾随别人可以为他的写作发现素材。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比尔这么回答的同时,导演用粗粝的黑白画面告诉了观众另一个答案:这是一个极端孤独的年轻人,他被生活排斥在外。由于眼睛一直注视着内心深处,疏于和外界联络,他几乎完全与世隔绝着。然而人总是社会性的生物,于是“尾随”便成了他最低限度地参与生活的方式。由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处于濒临精神变态的边缘,比尔尝试通过建立理性的规范来防止自己失控,比如完全随意,不得有预先的目标;尾随一名对象的时间不能过长;入夜后,不许在昏暗后尾随一名女士等等。规范起初很奏效,但当“它停止这种随机性时,事情就开始慢慢变坏了”。   最初打断这种随机性的是柯布的出现。柯布是被比尔尾随的一个人,但他发现了比尔的尾随——后来观众才知道这都是柯布精心策划的骗局。两人一接触,当即发现尽管方式不同,他们也算是志同道合:“两人都对‘人’感兴趣”。原来柯布和比尔有着差不多同样变态的爱好:入室行窃,偷取比如CD、日记、内衣等私人物品,尽管有时候也偷钱,但不是主要目的。柯布解释说这样做的所有乐趣完全在于打断别人的生活,获取某种心理快感。接下来就是柯布传授比尔偷窃技巧的整个过程,这在某种程度上可看作是对《扒手》的模仿。柯布让比尔加入到自己的偷窃行动,同时也在不停地将他的偷窃心得讲给比尔听。比如,他发现每个人都有一个盒子,当然大多数人只是有一个鞋盒而已,而少数人的盒子里装着他们不值钱但是却最最私人的东西,在柯布看来,里面的每个东西都讲述了一个关于它主人的最最秘密的故事。他总是最先寻找这个盒子,将其据为己有。有一次,比尔故意把柯布领到自己家里来偷窃,想不到柯布一眼就看出屋子的主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无业游民,幻想自己是一名作家”,且非常生气,什么东西都没拿就走了。当然,后来观众知道柯布其实为了实现他的阴谋事先跟踪过比尔,他一定知道那里就是比尔的家。诺兰甚至通过柯布之口对观众提出了很中产阶级式的忠告,“当他们回家,用保险赔偿金从货架上买回所有这些东西时,就会考虑很久以前第一次买这些东西时究竟是派什么用的。”   同时,在柯布的有意安排下,比尔开始尾随一名迷人的金发女郎。他和柯布一起偷窃了金发女郎的家,拿走很多私人物品,并对金发女郎逐渐有了好感。终于他在一个地下酒吧结识了这个女人,她暗示这个酒吧的老板和她有一段旧情,并且还有着一些纠葛。当他发现自己真的爱上这个女人时,他向她忏悔了她的偷窃行为。而她则告诉他,酒吧的老板拥有一些她的私人照片,正以此勒索她,这些照片放在酒吧的保险箱里,而她知道密码。比尔当然想用他学到的偷窃本领派些实际的用途,当即自告奋勇要帮金发女郎拿回那些照片。正当比尔在酒吧行窃时,守夜人发现了他,情急之下,比尔用锤子砸向守夜人,守夜人倒在血泊之中……比尔不知道的是,他已成了柯布和金发女郎嫁祸于人的牺牲品,而金发女郎不知道的是,要嫁祸给比尔的不是柯布的那次“意外”,而是酒吧老板和柯布除掉她的这一谋杀行动。   这是一个连环计,是一个类似于保罗纽曼演的《骗中骗》的故事。地下酒吧、盗窃、行凶、心理变态,诺兰在这个故事里加入了足够的黑色元素,使整个影像的风格介于塔伦蒂诺和科恩兄弟之间。与塔氏相比,诺兰的人物更具有文学深度,这也许与他大学主修英语文学有关,叙事方式也更为风格化;塔伦蒂诺也是在叙事方式上频频作出创新的导演,他的人物往往是定型化的各类黑道中人,他最独特的地方却在于将异常丰富的黑色元素贯穿在错乱的叙事过程中,以此表现出黑色与暴力的美学。   诺兰曾说:“我决定以这种方式来组织我的故事,将重点放在观众对每一个新的场景不可能有完全的理解上,就像它是第一次被人们看到一样。”   文学理论的陌生化原则和托尔斯泰的小说艺术都强调应该像仿佛第一次出现在你面前那样来观察和描写事物。诺兰显然也想在电影中作出尝试。他进行“陌生化”的主要方式体现在叙事方式上。传统的线性叙事或者简单的倒叙插叙在电影中已显得和在文学中一样常规化了。事实上,从黑泽明的《罗生们》开拓了一条多线程的张力模式之后,电影的叙事模式就一直停滞不前。1998年有两部电影打破了这一局面,一部是《罗拉快跑》,一部是《尾随》。在《尾随》里,《记忆碎片》的叙事风格已初现端倪。诺兰式叙事的基点建立在对电影中传统时间观念的颠覆上,在诺兰看来,时间就像是一片片记忆的碎片(就像他的代表作的中文译名暗指的那样),因此他把电影中原有的自然时间完全打碎,让事件以一个一个分裂的片段呈现出来,观众需要在自己的脑海里推导出一个整体。诺兰叙事方式加上了“客观依据”:《尾随》的故事主要是在比尔在投案自首时讲述的,比尔在回忆他经历的事,而在诺兰看来记忆就像一块块碎片一样时而浮现上来,时而又沉入暗处,而浮现和沉入完全没有规律可循,有时候它们的真实度也会遭到怀疑。电影最后一个中景镜头——这时已经摆脱了比尔的自述框架,摄影机相当于以完全客观的第三者视角记录镜头前的一切——达成嫁祸阴谋的柯布站在川流的人群中,前景中的行人挡住了摄影机,当他走开时,柯布已不在那里,他消失了。在诺兰看来,镜头前展现的事件就是这样,毫无理性地出现和消失,这是事物呈现自身的本质方式。   但是,诺兰最有原创性最为成功的地方也正是他的局限所在。就艺术而言,它总是追求形式和内容完全的融合。而诺兰的叙事方式是如此地风格化,以至于电影的主题内涵几乎消解在它的形式中了。同样是风格化的叙事,塔伦蒂诺就比较懂得节制。这一点,诺兰和他的前辈希区柯克很接近。诺兰曾这样自我评价:“我是克里斯托弗·诺兰,一个典型的英国人,像我的前辈希区柯克那样,不仅是一个导演,也是一个拥有奇想能力的人。”   同样是英国人,同样对电影形式语言的偏好超过了对内容或真实的兴趣,同样把思想观点漫不经心地散布,在电影的各种暗示和隐喻里,这或许是英国导演的宿命。

 8 ) 凝视者必受罚——现代主义电影的前世今生

(一)诺兰与希区柯克交响

前段时间看了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处女作《尾随》。处女作总是闪耀着作者的独特个性,以及对作者影响最深的前辈的印记。《尾随》故事结构上的诺兰式特征自然无需多言,不过一旦把这种时空交错的结构还原成一个线性的故事,就能很明显看出,这是一个向希区柯克的《眩晕》致敬的电影,两者几乎有着一样的故事。

首先,两部电影的主人公都有着一个需要尾随和窥视别人的职业。《眩晕》的男主角斯科蒂是个侦探,而《尾随》的男主角比尔一开始是把尾随和窥视别人作为兴趣,后来当了业余小偷后,物色和跟踪下手对象也成了他的某种职业。其次,他们都爱上了自己尾随和窥视的对象,一个神秘的金发女人。再次,他们会发现这个神秘的金发女人欺骗了他们,金发女人告诉他们的故事,以及刻意让他们窥视到的表象,都是营造出来的假象,目的是要让他们陷入某个圈套和阴谋。于是,窥视者猛然发现自己成了被窥视者,尾随者成了被尾随者。最后,也是最有讽刺性的,作为欺骗者和假象的金发女人,最后一定会被抹除掉,因为她们的存在成为了整个阴谋的一道裂缝,只要她们还活着,就能从这道裂缝中窥视到真相,所以故事必须以她们的死亡作为结束。

作为主人公的两个男主角,和诱惑和欺骗了男主角的两个金发女人,构成了一组互成表里的二元对立,象征着男人—女人、窥视者—被窥视物、主动主体—被动客体。到了故事后半部分,这种结构会发生反转。但无论是男主角还是金发女人,在影片最终都不会有好结果。斯科蒂两次目睹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坠楼身亡,一次是作为假象,一次是被自己亲手抹杀,他虽然治好了恐高症,但永远悬在真实与象征的世界之间,上天不得,下地不能(有学者认为,《眩晕》的整个故事其实在片头斯科蒂悬在半空中就已经结束了,后来的所有故事都是他悬在半空中这种处境所造成的幻想);而比尔则成了替罪羔羊。两个金发女人都死亡了。两部电影中,唯一的受益者是谁呢?那个推动整个事件却又超然物外的父亲般的角色。《眩晕》里是斯科蒂的同学,他请求斯科蒂跟踪他的妻子(那个金发女郎),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叙事中,直到他真正的妻子死去,他才再次出现在法庭上;《尾随》里是教比尔行窃的柯布,他带比尔走进了那个金发女人的家,刻意地让家里摆满了女人的照片,引诱比尔拿走了女人的内衣,然后,他坐等比尔主动尾随和窥视那个女人。他们都让斯科蒂和比尔成了他们的替罪羔羊(妻子坠楼身亡成了斯科蒂的责任,金发女人的死被认为是比尔谋杀的),而金发女人死亡后,所有指向他们才是阴谋的设计者的证据都被消除了,真相被掩盖了起来,象征界依然安全,他们继续扮演着自己文质彬彬的角色。

(二)观众与凝视者的认同

希区柯克后期的作品《眩晕》(1958)、《精神病患者》(1960)、《群鸟》(1963),和诺兰早期的作品《尾随》(1998)、《记忆碎片》(2000)、《失眠症》(2002)、《致命魔术》(2006),基本上,能从这些电影中总结出同一个主题,既“凝视者必受罚”(我刻意省略了1959年的《西北偏北》和2005年的《蝙蝠侠前传1》,这是自然,导演毕竟不是为了理论家去拍电影,但依然不妨碍对他们进行理论)。

在经典好莱坞的语境中,凝视者和行动者是观众认同的对象,不管是无缝剪辑还是大团圆的结局,目的都是要让观众通过这种认同获得快感。而托马斯•沙茨指出,受到现代主义艺术思想影响的新好莱坞,首先试图打破的就是这种凝视的快感。莫里斯•迪克斯坦曾这样概括他所理解的现代主义文学:对虚假的客观中立态度和现实主义的反叛、对读者(观众)的敌意、以及作品中强烈的自我意识。这三个特征几乎都可以在希区柯克身上看到,这也是为什么托马斯•沙茨在《新旧好莱坞:仪式、艺术与工业》中把希区柯克看作是经典好莱坞转向新好莱坞的过渡性关键人物。

在《眩晕》、《精神病患者》和《群鸟》中,任何一个主角、一个观众移情的对象,都必然在电影中受到惩罚和欺骗。《眩晕》中的斯科蒂自不必再说。《精神病患者》也在故事进行到一半时让观众已经认同的主角死去。当然,在那场著名的浴室谋杀之前,玛丽成了被窥视的对象,何况,按照女性主义的观点,玛丽毕竟是个女人,她不会成为贯穿全片的行动者和观众的认同对象。那么,在另外一场同样著名的侦探在楼梯上被杀的场景(齐泽克似乎对这个场景尤其的津津乐道),侦探在被杀前却是一直是作为窥视者而存在的。而且,导演不厌其烦地反复使用正反打镜头,使得观众彻底认同了侦探的视点,却在这个场景的后半部分,突然终结了这种认同,摄影机升到半空,成为了一个客观全景镜头,让观众眼睁睁目睹那个先前还是自己认同的侦探被残忍地杀死。希区柯克对观众的惩罚和施虐,几乎已是明显的事实了。《群鸟》则更加明显,一个气急败坏的妇人,面对毫无缘由的群鸟的袭击,突然对着镜头、对着所有观众(其实是对着女主角)大骂道:“为什么它们(群鸟)要这样做?他们说,是你来到这里后才开始这样的。你是谁?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你从哪里来?我觉得你就是这一切的原因,你是魔鬼,魔鬼!”毫无疑问,这一刻,剧中人物突然跳出了故事情境,直接对着观众进行指责,是观众窥视的欲望造成了这场灾难。而最后,作为观众直接替身的女主角米兰妮,也因为自己窥视的欲望而受到了惩罚。她不断地接近一扇禁忌的大门,然后在窥视的欲望(其实也是观众的欲望,观众要求她打开门)主导下打开了门,她立刻目睹了铺天盖地的鸟的袭击,所有鸟都冲向镜头,肆无忌惮地折磨那个窥视的女人,而观众却绝望地继续忍受希区柯克一再的正反打镜头,让我们跟着那个女人一起经历一场群鸟的恐怖袭击。

事实上,在希区柯克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作品中,除了《西北偏北》是一部在故事上类似于经典好莱坞和他本身30年代英国时期的作品(一个遭遇飞来横祸、无辜受到诬陷的男人,展开了一段旅程和冒险,最后洗清了自己的污名,还在冒险过程中结交了一位一开始与他矛盾重重的女性,《39级台阶》、《贵妇失踪案》都是类似的套路,既有动作冒险,又有卡普拉式的两性喜剧),其他作品都是充满这种现代主义特征的:明显让人意识到导演和摄影机的存在,强烈的导演意志甚至影响了故事的正常叙述,以及对观众刻意的欺骗与惩罚。莫里斯•迪克斯坦在其著作《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中图解式地展开了自己对50年代末和整个60年代美国文化界各种现象的观察,也许正是在这种文化氛围中,希区柯克那个时期的电影才变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样子,一种充满自觉的文化反叛姿态,虽然还有着掩饰,直到70年代新好莱坞神童们更加鲜明地体现出这种姿态。

那么诺兰呢?这个与希区柯克同样从英国来到好莱坞、深受希区柯克影响的导演,似乎更坚持希区柯克的方式而不是新好莱坞神童们的方式。通过剪辑而将时空关系打乱成为了诺兰电影的特色,这种错综复杂的时空关系依然是现代主义的:在叙述故事上的人为性,使得导演的个人意志在电影中被明显体现了出来,观众也被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故事的组织上来。同时,“凝视者必受罚”的原则依然贯穿着诺兰早期的大部分电影。《尾随》已经分析过了,在我的另外一篇影评《来自客体的致命凝视》中也分析过《致命魔术》中,两本日记本即是被窥视的对象,却也是欺骗凝视者的陷阱。《记忆碎片》和《失眠症》都是戏弄了行动者,他们最后苦苦追寻的对象不过是他们自己营造的幻象,那个他们所仇视的客体最后指向他们自己(本质上这也是《致命魔术》的主题)。但诺兰依然是重视故事的导演,就像希区柯克那样。虽然一再地戏弄观众、一再地增加观众的观影难度,但他们的电影依然是好看的。

(三)现代主义的革命性与今天的妥协性

现代主义在美国60年代作为一种革命的工具而使用,它的革命性正在与它的颠覆性。齐泽克今天所做的,也无非是通过引入拉康的理论,试图再次激活现代主义所具备的这种革命性。通过拉康的理论来重新解读诺兰的《尾随》和希区柯克的《眩晕》,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新的看法。

比尔和斯科蒂毫无疑问是象征着我们观众,而柯布(也许应该是黑帮老大)和斯科蒂的同学则是统治阶级父权(或好莱坞和现代传媒),他们通过技术手段试图让我们相信一个故事(正如经典好莱坞所一直做的那样,构建神话),而让我们相信的手段恰恰是利用我们凝视的快感本身。一旦我们相信了他们的故事/话语,我们就进入了他们为我们精心构建的象征界,我们通过窥视和追逐那些虚构出来的影像而获得快感,并越陷越深。

正如诺兰在自己最新的商业大片《盗梦空间》中,为盗梦师安排了一个“图腾”,使他们能够区别现实和梦境(所以那个旋转的陀螺才得以在好莱坞式的大片中构建出一个开放式的结局,它的存在本身就是虚拟的象征界中的一道裂缝),现代主义的艺术思潮正是要在意识形态严丝合缝的象征界中留下一块真实界的碎屑,使得消费主义时代下的消费者们能在现代传媒的各种信息图像的狂轰滥炸中得以幸存。现代主义小说反对巴尔扎克式的现实主义文学传统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迪克斯坦看来,现代主义并不是要让小说脱离现实和经验,而是因为现代意义上的经验越来越被工业和传媒构建出来,人们的需求和快感是被建构出来的而不是他们真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所以现实主义对于现实的批判性究竟还有多大,是值得怀疑的。因此,现代主义不是通过追求故事的真实性以实现故事本身的批判性,而是通过其荒诞性和形式主义的特征,让读者透过纸页看到背后一个作者的存在,从而反思我们的经验。

在现代主义的电影中,这种标志着电影本身虚构性的“图腾”是随处可见的,它不仅仅是故事中的那个金发女郎,还有跳切、非线性、对着镜头说话等一系列电影技法。然而那个被抹杀的金发女郎也许本身就预示着这种现代主义的反抗是注定失败的。连跳切这种戈达尔发扬光大的最具有颠覆性的电影技法最终也能被商业大片所吸收,并创造一种更富快感的快速剪辑手法,那么诺兰的越趋商业化也是理所当然的。在《盗梦空间》中,打乱的时空结构被精巧地排列了起来,成为了一层层梦的世界,现代主义的技法在这里被发展到极致,但其本身的批判性却荡然无存。从《尾随》到《盗梦空间》、从希区柯克到诺兰,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现代主义电影的前世今生。

 短评

重温。这次首先注意到的是业余演员无可挑剔的表演,相比被调教速成的可能性,更愿意相信是诺兰的幸运。人设、叙事模式、迷影致敬与自我预告(Cobb和Batman Logo真是有趣)都是未来的雏形,都得到不同程度的继承、升级和翻新。唯独最后一个镜头的余韵,在往后的诺兰作品里再没有出现过。

9分钟前
  • Ocap
  • 推荐

处女作总是惊人的。

14分钟前
  • 不流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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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追随只是因为寂寞 有些追随却是恐怖的 世界上是真的有坏人的

15分钟前
  • LORENZO 洛伦佐
  • 推荐

诺大神的处女作就这么牛逼了……

16分钟前
  • 鲍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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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兰导演的廉价而构思精巧的处女作品。只是我实在觉得导演已经在太多的电影里自恋地依靠时间剪辑,难道用正常的方式就无法讲述好故事么?

21分钟前
  • 小易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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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居然不是双重人格!太脱俗了

23分钟前
  • bayer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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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

27分钟前
  • 吴嘎嘎
  • 推荐

关掉声音你会以为这是新浪潮。

31分钟前
  • 伯樵·阿苏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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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大师诺兰的处女作,“里面埋藏着政治寓言,还包括我作为一个英国人对于国家这个概念的一丁点想法”。“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每个人都有个小盒子,里面装着大秘密。”“把一样东西从你身边拿走后,你才会发现自己拥有过什么。”

33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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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6000美元的成本,跟断断续续一年的拍摄期,剩下全是诺兰大神的才华了。

34分钟前
  • 皮革业
  • 推荐

“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区区6000美元的成本,克里斯托弗·诺兰一人负责导演、编剧、摄影、剪辑,虽不及《美国丽人》、《肖申克的救赎》那样的经典处女作,但也绝对可称之为传奇,短小精干,非线性叙事的佳作。★★★★★

39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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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浓浓的一美既视感

40分钟前
  • 黄青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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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B导演都是从年轻时候就牛B起来的。

43分钟前
  • 小城,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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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乱时间线,前半小时有点昏昏欲睡,后面局中局的线索露出来精神一振。画面剪辑的格局和人物塑造过于单薄,背景故事太小,不够成熟,这样的整体来承载一个费劲心思的骗局略有不对称。理解为诺兰的试水作品

46分钟前
  • 还行

69分钟的厉害之处就是,揭露和反转都能如此自圆其说、行云流水,震呆下巴。

49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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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兰的牛逼来源于内心散发出的恐惧。

52分钟前
  • 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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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遗风。 突然觉得彩色侵袭以后,我们失去了一种多么美好的电影风格。

55分钟前
  • 国产盘丝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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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于心计的诺兰用这样的处女作奠定了以后一贯的精巧叙事、紧张节奏、烧脑游戏。如同一个电影魔术师将观众玩弄于股掌之间。追随的人不知道反追随,生活一个巨大的迷局,比尔却越陷越深。相较给诺兰其他打了满分的作品,这部片子格局太小,野心的施展空间不大,但一颗冉冉的希望之星在黑白影调里诞生了。

58分钟前
  • 西楼尘
  • 还行

我已经几乎可以荣封诺兰为我最喜欢的导演了。这不仅因为同样是环状叙事他的片比昆丁少了许多矫情,更因为他太好的掌握了观众的智力和口味,光凭剪辑和讲故事就能在imdb250里占据那么多席。更因为他那么清楚文青的心理——就是喜欢默默躲在小角落里偷偷观察人,猜测每个人背后的故事。

1小时前
  • mygi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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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跟踪过一对陌生情侣,因为他们走的太快了,完全不符合正常情侣的步速,这让我好奇。当他们拐进路边的快捷酒店时,一切疑云烟消云散。

1小时前
  • 白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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