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

爱情片美国1993

主演:丹尼尔·戴-刘易斯,米歇尔·菲佛,薇诺娜·瑞德,亚历克西斯·史密斯,罗伯特·肖恩·莱纳德,理查德·E·格兰特,亚历克·马克温,杰拉丁·卓别林,玛丽·贝丝·赫特,斯图亚特·维尔森,布赖恩·戴维斯,诺曼·劳埃德,乔纳森·普雷斯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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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6 03:50

详细剧情

  19世纪的纽约,上流阶层的人士有着一套自己的判断标准和生活规则,要求体面、得体。年轻律师纽伦(Daniel Day-Lewis 饰)也不例外,他将与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梅(Winona Ryder 饰)订婚。然而在订婚前夕,他与梅的表姐、刚刚离婚自欧洲回到纽约的艾伦(米歇 尔·菲佛 Michelle Pfeiffer 饰)重逢,二人 一见如故,情愫顿生。然而艾伦的大胆行为和追求自我的作风是不被那个上流社会所接纳和允许的,在大家的眼中她是一个讨人厌的怪物。纽伦却意识到这种性格的可贵,并且被这种性格所折服,如果不能和所爱的人在一起,如果一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礼数为体面而活,人生将是多么的空虚和苍白。纽伦想和艾伦私奔,然而梅却怀孕了。虽然想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却同样不想伤害他人的这对爱人,最终选择了放手。纽伦和梅结婚了,脾气和顺的梅一直处于无辜的中心。然而直到梅的死去,他们才看见了事物的另一面……

 长篇影评

 1 ) 纯真年代:我把情节给了谁,结局给了谁

看了一位品位高雅的小资女写的令人心动的影评,我才去下了《纯真年代》来看,只因实在爱慕这位小资女的美貌和腔调。

事实证明,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村姑要赶上小资女的品位,任重而道远。

《纯》的质感和它的名字一样,装得很厉害。虽然片中豪华的长镜头和特殊的光影效果,也偶尔让村姑我怦然心动,但这种好感大约来自村姑喝过几口劣质咖啡,而终因常年粗茶淡饭的缘故,村姑最终不能把它列为喜爱的影片。

《纯》的画面极尽奢华之能事,伴着故作深沉的画外音(朗读原著里的句子),不像一部电影,倒像介绍小说的电视片。应该说导演领会到了小说家的妙处,但对运用镜头和演员表达这些妙处时感到无能为力,就使用了画外音此等下策。电视剧《围城》也有这种好笑的方法——因为钱锺书文字的独特趣味性不可描画。这是艺术之间不能顺畅转化的一种现实,有阐述者才华有限的关系,也有一种艺术本身的不可替代性。用最灵活上乘的语言文字描绘一场音乐会,和去现场聆听这场音乐会之间绝对不是相等的。钱锺书的刻薄,张爱玲的悲凉,沈从文的悲悯,都离剧本很远,如果要拍片子,编剧要做的实在是比原著作者更为强大,否则只能失败。

言归正传,整个《纯》没有情节高潮,没有情感跌宕,没有床戏,没有脍炙人口的经典对白,实属闷骚片中的闷骚片,闷骚之极品,其中“骚”的成分实在不够精彩,“闷”却闷得价真货实——看了一半撂下了,过了半天,实在无聊,才捡起来。

1870年的纽约,人们穿戴整齐,虚伪到了极点,因为那时离1970年代肆无忌惮的乱伦、性乱还有100年之久。虽然一样也有好色的男人、空虚的太太,但是只能做不能承认,绯闻很多,但要用优雅的语言来传播。

情节烂俗,属于那种最普通的三角恋:男猪脚与他未婚妻(二号女猪脚)的表姐(一号女猪脚)相爱了,但因为世俗的缘故,男猪脚和二号女猪脚过了一辈子(看上去还很恩爱的婚姻),与一号女猪脚擦肩而过,彼此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过客(实足知音体哦~)。

这场爱情的战争中,据说三个人都是痛苦的。但我并不同情男猪脚。

一号女猪脚——爱伦的夫家在欧洲,是个名门望族,她的丈夫是爵士,大家叫她爵士夫人。爵士搞婚外恋,按照当时的游戏规则,爵士夫人应当像没事人一样继续过下去。但爱伦竟然要求离婚。离婚在当时是一件合理但不合情,有理论没实践,法律允许但道德不允许的事。但这个女人不遵从规则,她为了她的心和她自己的原则,对丈夫的背叛提出严重控诉。

离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回到纽约娘家的时候,纽约交际圈对她进行相当刻薄的刻薄。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没有对自己的离婚要求感到羞耻和痛苦,她那么泰然自若。她不拘一格,挥洒自如,她因为衣服不好看就拒绝参加party,聚会迟到亦不惭愧,她语言活泼,肢体灵动,她不端庄,她有想法,她有主张。

而二号女猪脚——梅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她聪明,纯洁,是“最端庄的姑娘”。她与男猪脚门当户对。男猪脚叫纽伦,出身好,以品貌杰出著称,还是个律师。在他们订婚后,爱伦出现了,纽伦对她一见倾心。梅是人中之凤,然而吸引纽伦这种男人的,也许是一种与正统有偏离的倾斜度。——我想起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树长得挺直,比如高中语文课本里赞美的白杨,而在一些怀旧或思乡的小美文里经常提到一种“歪脖子榕树”或“歪脖子酸枣树”,这不是说作者的家乡或者旧事里真的就长着这么一颗树,而是“歪脖子”本身带着一种情绪或者说情调。一棵歪脖子树下的发生的故事,与一颗挺拔的大树下发生的,应该是两种风格吧。

“歪脖子”风情吸引了这个贪得无厌的男人。是的,我不同情他。这个闷骚的男人,表面是最规范的绅士名流,但骨子里却鄙视这一切。他享受因遵从规范而得到的认同和名誉,同时渴望灵魂的自由和纯真。他的未婚妻的端庄和无可挑剔,能让他获得尊重,他不敢亦不愿舍弃。然而她的端庄所带来的副作用——那种凝固的美(有别于爱伦的流动的美),毫无新意的言辞,完美无缺的修养,适应社会要求的做作,并不能让他感到快乐。在他爱上爱伦的最初,他仍然爱着梅,而且怕自己变心太厉害而急着结婚了。后来因为他得到了梅,而没得到爱伦,所以他渐渐不再爱梅,并且为了自己的变心,他找到了借口。他对自己说:如果她的冷静、可爱不过是一块落在虚无面前的大幕,那幕后是些什么呢?我从来没拉开过那块大幕。于是他合情合理地不再爱她。

当然,梅这种纯洁女孩的内心绝对不是像她看上去的那样。她有自己的一套计谋,如何攻守,失去什么,得到什么,在乎什么,忍受什么,她心里跟明镜儿似的。在感情的战争中,她明察秋毫,无声无息却最为勇猛。但是她亦没什么好指责的,你可以像我一样不喜欢她,但她的确是贤妻良母,她最有利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谢芳老师在大学操场上里对我说:“成长就是一种屈服。”(不知道为什么我记得是在操场上。)纽伦婚后看着她,心说:“对一个丝毫不认为自己不自由的妻子来说,去解放她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梅是那种一早学会屈服的聪明女孩。她为规范而生。

而一号女猪脚的退让则不能定义为屈服。她不是简单屈服的人,从她的离婚可以看出来。她反对不合理的规范,但是她绝对不是一个轻薄女子。她并不风流。她只是较为真实。她只是——不装。她善良,她不忍自己的私欲导致表妹的痛苦,所以她选择放弃。她的私欲控制得十分适宜,十分凄美。她说,因为他的人品,她爱上他,所以她是不可能让他改变的。一旦他变成一个随心所欲的放荡男子,他对她的吸引力将变得很有限。这是一段先验的悲剧感情。

如果纽伦和爱伦私奔了,他们的爱情也未见得天长地久,因为没有得到,这段情成了纽伦最美好也是最感伤的东西,他一生为之叹息,为之纠结,“她在他的记忆中,是最让他痛心入骨的幽灵”。而他与梅的恩爱婚姻和贾宝玉薛宝钗是一样的: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他在花店订花时,给梅订的是百合花,也给爱伦订了花,是黄玫瑰。白色百合花的花语相对比较单一:纯洁和高贵,一如人们眼中的梅;而黄玫瑰的花语较复杂,预示一种有故事的感情:珍重祝福、嫉妒失恋、试着去爱、再见、拒绝的爱,为爱道歉……

而且一个男人在花店同时为两个女人订花的这个情节,很有力地提示观众:白玫瑰与红玫瑰,永远是全人类的故事,是全男性人类的终身情结。而且一般的男人都会选择白玫瑰,让红玫瑰成为心口上的永远的一颗朱砂痣。不过自从王菲满不在乎地浅唱低吟道:我把风情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思念给了你,时间给了他;我把照片给了你,日历给了他;我把烟花给了你,节日给了他;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我把水晶鞋给了你,十二点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我把眼泪给了你……女人终于在YY中获得了片刻虚幻的胜利感!耶!

 2 ) 风吹起你金黄的发,有天使的影子

橘红色如火的那个傍晚,你向我走来。
风吹起你金黄的发,有天使的影子。
时间在你低垂的眼幕下缄默。
我用三十年岁月褪去,
当初海的咸腥。
  
  
看了马丁• 斯科西斯的《纯真年代》。我没有读过Edith Wharton的原著,但是我非常非常喜欢这部电影。
  
    其实纯真年代,这个题目本身就讽刺而让人哀伤。
    纯真?何谓纯真?莫非是纽兰特对他温柔贤良的妻子梅的理解,他一生都认为她善良而天真,以为世上的一切事情她看到的都是美好的部分,他的罪恶和挣扎她根本不懂她的世界到死都是干净的。一直到她死去,他晚年的时候,他才从他儿子口中知道梅一直都知道他曾经想抛弃所有与他爱的艾伦在一起,是她成功地挽留了他和他们的家庭。她的温柔,贤惠,都只是她隐忍和智慧的演示。纽兰特一辈子没度读懂这个伴随他一生的女人。她的纯真是个假象,她恰恰是他们三个人中最事故而善使心计的一个。从头至尾她都清醒地看着纽兰特和艾伦的挣扎,在一旁冷静地捍卫着属于她的东西。她要的东西是世俗的,一个幸福的家庭,一生平安富裕,别无所求。她是在那个墨守成规而压抑的时代下最懂得生存的人。早早去世的她是这个故事里唯一的赢家。
    在那个年代,人人表面友善光鲜,背后却充满了流言飞语,勾心斗角,苛刻而墨守成规。那是一个所有人冷眼看着别人的是是非非的年代,那个年代,本无纯真可言。
  
于是所谓的纯真年代,倒不如说是目睹一个人如何失去纯真的赤子之心的故事。那个人,正是纽兰特。纽兰特是一个梦想家。对于艾伦的叛逆和独立,纽兰特一开始就是欣赏的。
    在那样一个守旧的年代,他相信“女人应该和男人一样自由”,艾伦对她自由痛苦的追求正是如此深刻地打动纽兰特的原因。其实纽兰特对艾伦的爱情,主要建立在纽兰特本身就一直怀有的对他身处的社会不满的基础上。在纽兰特最初认识艾伦的时候,艾伦同样是一个充满这梦想的女人,她抛下一些逃离她的丈夫,勇于挑战古板的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她渴望自由,不顾自己的名誉想和她的丈夫离婚。她与身处的社会格格不入,处处都遭到冷言冷语,但她的鲜活和独特却让纽兰特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他们是在这个迂腐是世界上同样渴望解脱的两个人。在他眼里,艾伦是这个陈腐的社会中的一口新鲜之气,他天真地相信如果能于艾伦在一起,他们能够营造的是一个没有枷锁的世界。就如纽兰特那天在马车狭小的空间里于艾伦唯一一次温存过后说的,‘我希望我能和你一起到一个没有(“情妇”、“妻子”)这些概念的世界’。但这样一个世界,怎么可能存在?
而相比之下,梅的乖巧文静让纽兰特感到窒息。这个世界上普遍存在着两种人,一种是跟随主流的人,另一种是渴望改变的叛逆主流的人。梅属于第一种,而纽兰特相信自己和艾伦都属于第二种人。对于纽兰特来讲,第一种人代表的是平庸的没有梦想没有追求的人生,而第二种人,尽管可能遍体鳞伤,纽兰特那时候相信只要有足够的执著,最终打破成规的自由也许是有可能达到的。这就是为什么纽兰特会在和梅结婚之际突然醒悟和艾伦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可惜,纽兰特的求婚却被艾伦拒绝。这时候,发生在幕后的仅仅露出些许痕迹的是艾伦挣扎过后的决断—她的失去纯真。
  
艾伦,可能是整个故事中最具有神秘魅力的角色,在这个时候正悄悄地褪去不顾世俗眼光的傲骨,选择面对现实。这种选择,与其说是“选择”,倒不如说是“无奈地被选择”。艾伦已经经历过一次梦想的破灭。就如同她丈夫的朋友对纽兰特所说“艾伦曾经是抱着梦想进入这段婚姻的,但是她的丈夫却不理解这种幻想,而最终,她的梦想……毁灭了”。结局是艾伦的第一次逃离。第二次,导致艾伦最终毅然决然地离开纽兰特的是因为她的表妹梅告知她自己已经怀孕了。这个时候,艾伦意识到的是在自己的爱情/梦想的对面,站的不仅仅是舆论的是是非非,还有纽兰特本应该拥有的平庸却安宁的生活—他的事业、妻子、孩子。这一刹那艾伦真正意识到与梦想对立的是根深蒂固的道德和是非观。而在打破了道德和是非之后,他们的乌托邦只是一个泡影。于是艾伦选择离开,选择了放弃梦想。因为她终于明白“梦想”本来只是镜花水月,是墙壁上油画里的天使,仿佛近在眼前,却与现实无关。这一刻开始,她已经不是当初纽兰特认识的那个艾伦了。她转变成为了一个不幸却平安地跟随主流的女人。艾伦的抗争结束了,她生存着,忍受着。
  
当艾伦放弃的那一刻,纽兰特也失去了抗争的理由。艾伦的“被选择”让他成为了“被选择”下的附属品。纽兰特的放弃,是一个漫长的持续了一生的过程。和梅的生活,平静得让纽兰特在某个时候甚至觉得幸福。他的图书馆,也就是梅告诉他自己怀孕了并已经告知艾伦的地方,他目睹了他的儿子接受洗礼,女儿结婚,他的儿子最终也是在那里告知他,自己在欧洲找到了一份工作。那是纽兰特的现实,而现实与梦想正如此残酷地背道而驰。于是纽兰特说“it was wonderful that...such depths of feeling could coexist with such absence of imagination”(当梦想不复存在后,人却还能感受如此深刻的感情,这真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其实我不觉得纽兰特是 个懦夫,人无完人,被迫选择归顺于现实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懦弱。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英雄和斗士,因为英雄最终是以死来荣耀他的丰功伟绩的。人生一世,只要宁 静的活着,又有谁能谴责别人的苟且偷生?我们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对于我,《纯真年代》描写的不仅仅是爱情,而是一部对人生成长活生生的写照。年轻的时 候,有太多人都是梦想家,因为我们纯洁。可是太少人会是一辈子的梦想家,成长,就是一次次打磨纯洁的人的傲骨,直到他们遍体鳞伤,知道他们有一天成熟了, 圆滑了懂得了生存才是真正重要的。叛逆,是一个人最终会失去的美好品格。除非你是John Lennon,到死都歌颂着:“You may say I’m a dreamer……”直到一颗子弹打穿了他的脑壳,梦想家和诗人死了,世界为他哭泣。
  
    所以我早就预料到了纽兰特在最终的时候是不会去见艾伦的。艾伦象征的是一个早就陨落的梦想。而纽兰特已经谱写了他自己人生的路。他用几十年的时光走在了和梦想相反的方向,他已经早就回不去了。他会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看着近在咫尺的艾伦的窗口,想象这几十年前和他擦肩而过的爱情,他墙上的天使。然后只留下黯然的一笑。
    在那个午后,纽兰特消瘦的身影消失在闪烁着奶油色光芒的街角。

 3 ) 清白,也就是苍白--我观《The Age of Innocence》

“礼送出境”,看到Newland和May作为新婚夫妇操办的第一场晚宴、同时也是整个纽约上流社会为Ellen饯行那一幕,我想起冯玉祥和盛世才都用过的这个词。心照不宣的微笑、寒暄中,“麻烦制造者”被礼数周全地打发走,上流社会如履薄冰地维护住他们的清白。1870年代,战争的伤痕已渐平复。战败的南方,如《飘》或《南北乱世情》所描述,权势与财富正在被洗牌;而在北方,英、荷移民后裔的世家贵胄,他们谨守着旧有的一切,以虚伪与可笑为武器,对剧变的世潮作徒劳的抵抗。

      “清白”才是“Innocence”的正解,虽然从字面上,《清白年代》会比《纯真年代》或《天真年代》略失直率。每个人-包括May,都把Newland和Ellen目为私情的男女主角,并以扼杀“丑闻”来捍卫整个阶层的清白;但Newland和Ellen同样是“清白”的:当帆船静静驶过灯塔,他们一个没有回头,另一个也没有迎上。不回头,是等待他迎上,还是不忍看他走开?不迎上,是期盼帆船开得慢点再慢点,还是早已决心悲壮地目送它驶离天际?

      Newland始终都在催促May早日完婚,哪怕这样的完婚就意味着他的含笑凝视,心里却是在诅咒:她可以死的…许多人也是在年轻时就死去。一个男人而可以如此怨毒,或者因为他明白,他所蔑视并渴望逃离的一切,竟比Ellen更须臾不可或缺?

      往后的岁月里,每当想起Ellen,他就感到一种“虚幻的宁静”-她是他“错过一切的幻象之和”。“他知道他失去了某些东西:青春年华。但是他现在明白,那东西不仅根本得不到,而且也未必真有。”哦,失去的居然不是爱情-那么Ellen,只是以“爱”的面目出现的、青春的一种选项?“清白”的背后,我看到了“苍白”。

      所以恩雅的一阙《Marble Halls》是合乎剧情的。Marble除了“大理石”,又有冷酷无情、坚硬的意思。“清白”是冷酷坚硬的,也是苍白的。比起Ellen,Newland更需要一个坚实冰冷洁白的“大理石厅”?影片开头用了古诺歌剧《浮士德》的场景,也就显得别有寓意:心,是可以被交换掉的。
Newland自当对May的“猜到并怜悯”心怀感激,他们是“礼送”仪式的共同主持人,May隐忍,而Ellen自愿。57岁,他陪长子作婚前最后一次旅行,甚至竟是May生前安排的一次“返还战利品之旅”?这次他拒绝了,宁可在楼下长椅坐观阳光照耀Ellen的窗,眼前浮现出远去的帆船与蓦然回首的笑厣。关窗的人不是Ellen又有什么所谓呢?“落子无悔”,他是在以决绝捍卫最后的尊严。

      这是属于May的“清白年代”,她一手打造、一力维持,她的机心、坚毅和洞察一切,甚至让我感动。如果我能接受《纯真年代》的译名,那仅仅由于May让我看到她对她所理解的那个世界的纯真信念。

      至于Ellen,回到纽约,她没料到自己竟不能倾倒众生。当她手握收拢的扇子,从剧院包厢自信愉悦地指点全场,她哪里想到,这些人没有一个愿意出席为她接风的盛宴?“在欧洲画家为她画的肖像至少有九幅之多”,那么谁能说,她的离去,除了对May的成全,就没有一点对欧洲的不舍、对受冷落的不甘?一个有点可笑的细节:在乡间别墅,Newland恋恋亲吻的伞,其实不属Ellen所有。Newland后来被告知了,没准他就是在那时明白到,他所思慕的,是个幻象。

      奢华与唯美,尽归于苍白的清白。May总算与Newland共度了平静完美的一生,她象莹白的薄胎瓷器一样精致、一样吹弹得破,终究却不曾破碎。Newland心头的密密细纹,则不妨看作窑变的结果,可以忍受,也被忍受了下来。只是旧时代会过去,未来日子里,越来越多的男人,不会甘心让自己变成这样的57岁沧桑男人。

      他们明白,那东西不仅真有,而且触手可及,更值得拥有。

 4 ) 纽约幻听——《纯真年代》

    记得第一次看《纯真年代》(Age of Innocence)的时候,对马丁• 斯科西斯失望已极,同绝大多数人一样,认为这位大导演已耗尽了拍《出租汽车司机》时的那股奔涌热血,只能极尽铺张之能事,在华丽、优雅、严谨的桎梏里怀念一段苍白的三角恋情了。当时正值备考GRE期间,我过分敏感的耳膜听出主人公的对白中频频出现“红宝书”上的单词,于是央朋友帮忙把2个多小时的故事从VCD转录到磁带上,以此来加深对那些生僻单词的记忆。今时GRE早已考完,其实那盘磁带也没帮上什么大忙,但却成了我最钟爱的录音之一。多少次夜深人静时,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反复听那些已经烂熟的句子,心中感慨万千。

    十九世纪纽约的上流社会,人们沉溺于表面的浮华之中。听那一场场晚宴、舞会上的交谈是多么谈吐优雅,却又是何等言之无味。就像女主人公艾伦所说,在这里人们不需要眼泪,只需要假装。在这一片虚伪之中,男主人公纽兰特• 亚契以一种低沉、隐忍而又不安的声音出现。他压低了嗓音向未婚妻和周围的人问着好,就像他抑制了自己对生活的态度而屈从于整个纽约,但歌剧院中的一声轻微叹息其实早已暴露了他内心的不平静。他的未婚妻梅• 韦兰快活地回应着。一听便知,那出自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之口,清脆动听,讨人喜欢,却又有那么一点矫饰的造作,就如一颗人工制作的珍珠,精雕细琢,完美无瑕,但同时也因缺少了天然的灵动而无法触人心底。她向他介绍自己的表姐艾伦• 奥兰斯卡伯爵夫人。接着,一个女中音的声音出来了。那是迄今为止我最为喜爱的几个女声之一,成熟,富有磁性,俏皮之中包含着感伤,那是一个饱经创伤却仍然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声音。

    纽约,被抽象为道貌岸然的社会压迫势力,她用她全体子民的流言蜚语断然拒绝艾伦,这个想要离婚、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女人。在整部影片里,纽约的声音就是流言。纽约人没有秘密,通过各种渠道,每个人对每个人都了若指掌(Everybody in New York always knows everybody)。男人们津津乐道艾伦和伯爵秘书的同居生活,女人们则以一种更肤浅也更体面的口吻攻击她,从名字到住所,从着装到举止。只有一个声音不肯参与到迫害艾伦的流言中去,那就是纽兰特。他和她是纽约的另类,是自由的呼声,他们洞悉并嘲笑人们温文尔雅下的冷酷嘴脸。在繁华拥攘的纽约,两颗孤独的灵魂终于在与对方擦肩时感受到了温暖。纽兰特和艾伦不可遏制地相爱了。可惜,他们的声音太微弱了。为了家族的名誉,为了梅的幸福,他们默默地遏制了这一切的发展。我永远不会忘记艾伦对纽兰特说的那句话--

    “I can't love you until I give you up!”(只有放弃你,我才能够爱你!)

    当时觉得很酷,就记住了。直到有一天,当我遇见了我所倾心相爱的人,当我们陷入了最困难的境地,当我以为我将会失去他,这句话突然在我的脑海中如闪电般划过,这才明白,当时的艾伦有多么绝望。

    纽兰特同梅结婚,成为纽约又一对貌和神离的夫妇。正是因为放弃,他才愈发地渴望艾伦,渴望她纯粹的爱情和理解。纽约像一张大网,让他们一次次地相遇,又一次次地错过,在流言与耳语的交错之间。戴着耳塞,我以为自己就身处这窃窃私语的中心,无所遁形,不知所措。

    艾伦决定返回欧洲丈夫身边,在最后的送行宴上,整个纽约都在以谈笑风生的姿态,残忍地监视着这对“不体面”的情人。在这种监视之下,纽兰特什么也不能表露,甚至当他提出送艾伦回家时也被别人抢了先。他只有佯装不经意似地说很快会去欧洲看她。艾伦微笑着说:

    “Oh, if you and May could come……”(哦,要是你和梅能来的话……)

    如果只是看电影的话,这句貌似寻常的回答一定会被淹没在缤纷的影像之中,只有听,只有靠听觉才能恰巧发觉其中的不同寻常。每一次听到这里,我都为她这句话背后深深的叹息和颤抖所打动。我知道她其实是在说,永别了,我的爱人。在纽兰特还不知道的时候,艾伦已然知道,他是不可能去欧洲的了,因为梅已用怀孕这个圈套扼杀了他们逃往别处的可能。梅的声音也在颤抖,因为她在撒谎,或者说,她在以自己的方式为前途而战。梅赢得了这场战争,因为她拥有纽约,也就是拥有以纽约为代表的社会势力为后盾,而艾伦却只有自己。所以梅至死把纽兰特牢牢拴在身边,让他扮演好丈夫和好父亲的角色,艾伦则只能独自终老异乡。

    梅和其他人把艾伦生活的欧洲视为虚伪保守、压迫人性的世界,认为他们的纽约代表着“一切美好的东西”,自由、平等和关爱。然而实际上,纽约也同样是一座装饰考究的牢笼,她要求的是和别人一样,拒绝的是不一样。纽兰特对艾伦的唯一评价是,“She is different”(她与众不同),这是艾伦最可贵的气质,其实也是她遭到排斥的真正原因,不论是在欧洲还是纽约。到欧洲新婚旅行时,梅在贵族男女的环绕中依然是倍受欢迎的宠儿,因为那里和纽约没有什么区别。对于那个在餐桌上同纽兰特言谈相契的法国人,梅先是表示没有注意,继而含蓄地说,“Isn't he a little...common?”从字面上理解她是问那个人是不是有点儿普通,字面下的意思纽兰特和观众都听得出来,那是在说,“他太……寒酸了吧?”这就是梅,是欧洲,也是纽约。只有艾伦清醒地看透这一切,所以当纽兰特提出要和她逃到别处时,她轻轻地说--

    “Where is that country? Have you ever been there? …… There is no place for us. ”(那样的国家在哪儿?你曾经去过么?……哪儿也没有我们的位置。)

    也不知听到第几遍,我终于明白,斯科西斯还是在拍《出租汽车司机》里的主题,那就是如何去和整个社会抗争,当年他让罗伯特• 德尼罗以暴力为方式,几十年后,他让丹尼尔• 戴-刘易斯换作以爱情为方式。但不知是成熟了还是衰老了,斯科西斯的世界里现在除去抗争,更多的是承受和包容。纽兰特一生三次放弃了艾伦。第一次他克制了爱情同梅结婚,第二次因为梅怀孕他没能去欧洲与艾伦相会,第三次年迈的纽兰特已来到艾伦窗下,却还是悄悄地走开了。至此,斯科西斯用放弃的形式解除了对社会的武装反抗,他开始平静地承受了。

    影片的选角非常成功,三位主演丹尼尔• 戴-刘易斯、米切尔• 法伊弗、薇诺娜• 赖德不仅外型合贴,演技纯熟,嗓音更是与剧中人物的性格特点相得益彰。薇诺娜• 赖德的嗓音与梅的性格及她本人容貌极其吻合,有一种玻璃般的晶莹,比水晶更透明,却也缺少了水晶天然的质感。

    戴-刘易斯的声音略带鼻音,正因此而愈发深沉,是知性和感性的完美统一。仔细聆听,在各种社交场合,他以一种沉稳、得体却又疏离的声音出现。在与梅交谈时,他的声音亲切甜蜜,但是经过了人为的处理,也沾染了那么一点矫揉造作的味道。当他对梅撒谎时,语素便骤然间快了起来,掩饰住脸上的不安,却掩不住内心的烦躁。只有和艾伦独处之时,他才让自己的声带得以休息。那是真正的开怀大笑,那是真正的放松和愉悦,才思迸涌,又深情款款,像涨潮时的大海,充满了感情与关怀。

    如果拥有动人心弦的声音,即使不那么年轻貌美,也足以叫人爱恋。米切尔• 法伊弗就是如此。已经不年轻的她,从银幕上可以看到眼角的细碎皱纹,但在声音的世界里,她是令我着迷的女王。只有这样声音的女子可以表达艾伦的骄傲与悲伤啊。后来在《我们的故事》(The Story of Us)里,再次为她的声音而感动,片尾处的几分钟独白让我一哭再哭。

    前一阵电视台播放翻译成中文的《纯真年代》,我忽然发现,失掉了原始声音的影片竟是如此不可忍受。只有当那熟悉的背景音乐响起之时,我的心才再一次澎湃激荡。闭上眼睛,我仿佛又听到纽兰特和艾伦的声音重叠在一起,模糊成一个和谐的混音,我仿佛又看到茫茫人海阻隔了纽兰特,他只能默默望着艾伦在夕阳中凭栏独立,咫尺天涯,终于无法走到她的身旁。

出处:http://ent.163.com/edit/020816/020816_130323.html

 5 ) 纽约纽约,一百年

马丁西科塞斯在1880年的纽约告诉我们,纯真年代里,真正的爱情只有一个结局:终生相望但并不在一起。
马丁西克塞斯在1980年的纽约告诉我们,纽约纽约里,真正的爱情只有一个结局:结婚然后离婚,却可以相惜如初。
一百年风吹云散,所有钟情的喜悦不过是瞬间。
诗人之子,孤独的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内敛、深情,扮演的男人纽兰在结婚前夕爱上未婚妻名誉不佳的表姐。一百年前的纽约,清教徒之都,上帝的清白之城。女伯爵夫人从欧洲带来了骄奢淫欲以及刘易斯惶惑已久的爱情。炽热的爱恋之后欲望的归欲望,婚姻的归婚姻。哪怕从此以后两不相见任彼此苍老在大洋的两边任是无情也动人。
我会和很多人一样,热烈的讨论那两个美好感伤的镜头。纽兰看着坐在海岸边的她,夕阳如酒,想她如果在帆船经过灯塔前回头,那么他就会去找她。但她没有。于是时光变幻到纽兰晚年,他带着儿子来到她居住楼房的窗下,坐在街角的长椅上,鸽群呼啦啦的掠过窗子,有人来关窗子了,白发苍苍,并不是她。
我看这部片子是在六年前,我的age of innocence,或者说我的清白年代。我会一直记得他们之间的美好,而美好必要用千里相隔的痛苦来映衬。甚至,所谓爱情,不过是毅然决定放弃的那一瞬间从心底涌出的东西。就像她坐在海岸看着帆船开过灯塔,虽然知道纽兰就在她身后,但坚决不会回头看他。就像纽兰在决定私奔的前夜,目光划过他或许怀孕的妻子的面庞,于是放弃了私奔。他与她,不过是在应当接受的时候接受,在应当拒绝的时候拒绝,而这爱情就在这些点滴的瞬间产生。
假如,纽兰真的与她结婚,又该怎样?
镜头会转向西克塞斯的老电影,《纽约纽约》。我爱的意大利式的忧伤,不羁、自由、永不屈服,即使我爱你。有些演员其实是诗人,如刚才提到的戴尼尔戴刘易斯,也包括这里的罗伯特德尼罗。我会想德尼罗是银幕时代的游吟诗人,唱着民谣,飘洋过海,从西西里来到曼哈顿下东区。德尼罗扮演的爵士乐手吉米在战后一次盛大狂欢中,爱上了爵士女歌手丽莎。然后,才子才女,萨克斯蓝调配百老汇女腔,就这样热烈烈的爱恋、结婚、共同巡回演出。
我同样会和很多人一样,忘不了这部音乐剧中百转千回的爵士歌曲,丽莎的扮演者明尼里原本就是著名女歌唱家。在电影中,他与她都对音乐有着自己的追求,吉米放荡不羁,丽莎固执内敛。他们可以因为珠联璧合而走到一起,也会为了诸如怀孕与否、到哪个城市定居这样的事情而吵架。并且,直到他们的爱情拯救不了彼此的孤独——那种性格里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孤独,所以他们离婚了。
爵士乐是这样一种音乐,无论怎样忧郁的爱着对方,却牢牢守住自己的音线。你有你的华彩漫天飞舞,我有我的尾声余音绕梁。吉米的萨克斯和丽莎的歌声除了调性一致,其实是各自独立的。
他们离婚后的六年中,各自仍然有着骄人的事业。直到有天,夜色深沉,纽约的夜雾格外缠绵忧郁,他来剧场看她盛大的演出。就像昨天一样,他仍然叼着烟斗,打着节拍,露出不羁的笑容和由衷的欣赏。她在台上唱那首好听的《纽约纽约》,她看到了他,他们相视一笑,就像昨天一样。
电影在持续的爵士乐中走向The end,我在音乐里想起《纯真年代》里纽兰的一句话:“他知道他失去了某些东西:青春年华。但是他现在明白,那东西不仅根本得不到,而且也未必真有。”
纽兰说的“那东西”,不过是another saying of love。
假如纽兰与她结婚,结局不过是吉米的翻版。
对有些人而言,爱情只是生命中一些点滴的瞬间,而且转瞬即逝。它的结局只有两个,或者永远隔山隔水,用时间拉成一条细到看不见的线;或者结婚然后离婚,并在多年以后带着淡定重温或多或少的那些瞬间。


                                                       2008年10月13日

马丁西克塞斯:
《纯真年代》:9.5分
《纽约纽约》:9.5分
(老马的电影几乎都看过,大部分是不错的。但这两部我最喜欢,其次是《穷街陋巷》、《出租汽车司机》等。)

 6 ) 献给我的纯真年代...

    昨天,我花了四个小时,重温了马丁.史高西斯的《纯真年代》,在对待这部电影的态度上,也是一样,大家都认为这是他最烂的一部电影(在《飞行家》面世之前),我却认为恰恰相反,这是他最好的电影。首先是我很喜欢这些人,马丁;丹尼尔.day.刘易斯是我很喜欢的男演员,不但因为他很帅而且因为他演的电影都是很帅的电影;米歇儿.菲佛,她在这部电影里的最后一博,把她即将年华老去之前那一瞬间的所有妩媚迷人,知性之美,雍容大度,艳丽,慵懒,柔媚,娇羞像烟花一样的释放了,释放的太彻底了,不仅迷倒了刘易斯,也打动了我;唯一的失误在于薇罗纳.瑞德,而原因不在于她不好,而在于她太好了,太美丽了,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了剧情的不可信,为什么和这样一位美丽动人又善解人意,纯真又智慧的女人的婚姻会像地狱一样暗无天日呢?——这让我们,善良的观众们被她的美丽给间离掉了,误会了小说作者的良苦用心,一个男人的责任、崇高的理性、包容、信念与隐忍,在我看来,就这部电影所反映的,就是顺坡下驴,见好就收吧,该着的便宜一样没拉下,反正身边的人也差不到哪儿去,理性的光辉蜕变成了“及时发现身边的美丽”—— 唉,我太庸俗了。
 
     1870’年代的美国,上流社会(我靠,我竟然开始叙述一部电影了?!)——电影开始于一场歌剧,《浮士德》,女主角玩弄着一只黄玫瑰,嘴里念叨着“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很烦,刘易斯也很烦,因为他注意到ellen回来了。ellen曾经是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现在的未婚妻“梅”的表姐,而且她已经结婚了,现在的身份是欧洲一位伯爵的老婆,当时的美国上流社会很八婆,他们清楚ellen的老公是个花花公子,而她不愿意作一个虚伪的伯爵夫人,于是回到新大陆,以为在这里可以找到真正的女性主义的自由。小说的作者恰巧也是一位女性,《浮士德》里也说,永恒的女性的光辉迎领我们走出黑暗来着,所以,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看作是一部女权主义小说,揭露和批判了美国社会腐朽与没落的伪善道德观,自由,平等,追求幸福,性解放,独立之于女性的枷锁和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混乱)——我们一直是这样解读外国文艺作品的。

    好了,不开玩笑了,刘易斯有点儿慌了,他急不可耐的要向全世界宣布,他要和梅结婚!以此来告诉所有人,包括ellen,我现在是有主的人了,更多的成分其实是告诫自己,理智一点儿,管住自己的大脑和小弟弟吧。但是事与愿违,男人总是很贱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尤其又是伯爵的女人。于是接下去发生了一些理智与情感的事故,人性与兽性的纠葛。

    这些家伙们的生活似乎很乏味,生活的全部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宴会,期间穿插几封语焉不详的短信,就是男人和女人调情和试探的全部,不过挺好玩的,刘易斯一下子从《布拉格之恋》里那个老流氓加老油条转变成了一个细腻,敏感,脆弱而多愁善感的小男生了,试探,进攻,挫败,忍住,猜测,吃醋,挣扎,犹豫,再试探再进攻,ellen倒像是个此中高手,进一步退三步,退一步进三步,大玩恰恰,搞得刘易斯魂不守舍——其中有一段戏拍得很美,刘易斯受命去海边把ellen找回来,夕阳西下,ellen的背影,楚楚动人,她站在一座栈桥的尽头,不远处有一个灯塔,刘易斯此时完全认识到了自己根本不理性了,他转而借迷信和宿命的方式来解决对爱情的困惑,他对自己说:“如果那艘帆船驶过灯塔之前,她都没有回头,我就转身离开这里。”——影片的曼妙之处也在与此,导演在这里用了十好几个镜头,和极富感染力的电影音乐,摄影机不厌其烦的拍着刘易斯的中景、近景、特写,丰富但不易觉察的表情变化,ellen的背影,大全景,小全景,中景、近景、特写,其间穿插着帆船穿越灯塔的全过程,刘易斯的表情从欣喜感伤希望失望到彻底的绝望,其间的两个人没有任何的肢体动作,相隔一百步,却咫尺天涯。如果我是导演,早就让菲佛像《人约黄昏》那样回眸一笑了,妈的,所以我不能成为马丁.史高西斯。女性的隐忍和理性的光辉在这一刻高度绽放。

    说到这里,我想替女权主义者们辨白一句,其实本是同一种东西,在男人的身上,成为了所有代表高贵品质的理性主义的代名词,责任,大局观,取舍,隐忍,牺牲;而到了女人的身上,就是他妈的“现实”“物质”“功利”,卑鄙的现实,自私,绝情和自我保护,这是不对的,尤其考虑到女性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和她们想得到成功和安全所必须付出的几倍于男人的努力而言,这是更不对的;尤其是考虑到,在情感和性的方面,男人总是更主动和得了便宜还不卖乖这一点来说,这更是不对的。妈的,又扯远了。
 
    还是说说电影吧,刘易斯在经历了80分钟的试探徘徊挣扎痛苦欲说还休之后,终于向他的ellen表白了。在这部电影(原本是小说)里,男人的智商总是比女人要低的多的多,因为原本小说就是女人写的嘛,可以理解为泄私愤。ellen呢,其实早就知道了,虽然刘易斯装逼装得很像,自以为隐藏的很好,但在ellen看来,其实他表面上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假惺惺的绅士派头恰恰说明了他内心的躁动,“你丫终于不装了?”——但是ellen没那么说,她甚至也没说,“其实我也一直爱着你”这种肉麻的俗不可耐的老套话,这里的对白很经典,可以作为女孩子拒绝已婚男人的性冲动的最佳脱身理由—— “Newland, you could't be happy if it meant being cruel, if we act any other way, you'll act against what I love you most. And I can't go back to that way of thinking. Don't you see? I can't love you unless I give you up.”——太牛逼了,翻译成中文是:“若你狠心你也不会快乐,我怎能要你变心呢?我就是因你的人品而爱你的。我再也无法任性而为。难道你不懂,除非放弃你否则我无法爱你。”——看看吧,ellen有多聪明,刘易斯的处境多么的尴尬。

    说到这儿,影片后来又有一段对白:ellen问,“那天在海边你为什么没有叫我?”刘易斯说,“我是想来着,可是我告诉自己帆船穿越灯塔之前,如果你还不回头,我就离开你”;ellen说,“其实我知道你在身后,所以故意一直不回头的”;刘易斯很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的?”ellen说,“我看见了你的马车。”
 
    男人总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是大脑还是小弟弟支配着他们的行为,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到底想得到的究竟是什么——影片进行到100分钟的时候,刘易斯终于搞明白了,他知道永远得不到ellen的灵魂了,转而希望得到一次ellen 的肉体,小说和电影里说的可没我这么粗俗——“come to me once then.”这里被翻译成“那就给我一次好了。”——哈哈,看来各种语言和文明里都有类似中文里的“云雨”代表“嘿咻”之类的隐讳而不淫秽的说法的。小说的作者毕竟是个有良知的女性,她到底还是没有让可怜的刘易斯得手,作为象征意义的一枚钥匙,酒店开房间的钥匙一直被他揣在衣兜里。直到丫老到了57岁,彻底丧失了贼心、贼胆和贼。
 
    影片结尾处,刘易斯57岁了,may死去多年了,他的儿子都胡子拉查了,儿子邀请他同去欧洲拜访一位伯爵夫人,刘易斯欣然前往。在路上,儿子道出了真相,其实母亲一直知道你的真爱是ellen,但是她至死也没有让你知道。天呐,连单纯善良的近乎白痴的薇罗纳.瑞德都知道一切,并隐忍和包容了四十年。女人的智商、情商和高度自治和理性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
 
    小说的作者是个美国人。1870’年代的美国是自由、独立,平等和博爱的代名词,人们以为在那里能得到有别于古板、苛刻的欧洲大陆贵族阶层的清新空气的,但是事与愿违,ellen最终回到了欧洲伯爵的身边,刘易斯一直怀揣着钥匙,郁郁寡欢直到老朽。刘易斯在电影里的名字叫Newland,本身就是新大陆的意思,德沃夏克的那种象征着希望、人性和光明的自地平线的新大陆的意思,在这里是一个象征性的意象,很反讽。他的妻子叫做MAY,第一拨来到新大陆的欧洲避难者,就是搭乘着一艘叫做“五月花号”的邮轮抵达的大西洋彼岸的,岂料,此岸即彼岸。
 
    我反省着自己的人生,从18岁成人离家漂泊至今的半生倥偬,惶如隔世。这十几年的时间,对于我来说,像一场梦,我慷慨地挥霍掉了青春,拦都拦不住,至今一事无成。我这些年浪费掉的时光,基本上可以统统归入两大类中:失恋前,和失恋后。“恋爱中”不存在,因为那时候基本上没有思维和意识活动,属于行尸走肉。我忙于丹尼尔.戴-刘易斯在这部三个小时电影里干的事,煞费苦心,小心翼翼,苦苦经营,最后和他一样悲惨,连走向自己的爱人的勇气都没有。可能这么说起来,我的遭遇更像《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嗯,也许是太敏感,也许是太胆怯,我们连走向自己的爱人的勇气都没有。好在我们还有理性,我们还能继续热爱自己。
 
    影片的结尾处说:“谨以此片献给我的父亲——luciano 史高西斯”——如果我是导演他爹,一定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抽他。

 短评

生活就象被强奸,当你无力反抗的时候,只能默默承受

6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 推荐

迷人的镜头语言。男主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兼假道学,光说不练的典范,他根本没有爱过他的妻子,他甚至希望她去死。也正因如此他们才能平静度过一生。马丁的厉害之处就是把你吸入人类心灵这个公共厕所,且你走进去了还意识不到这是公共厕所,因为你也是个公共厕所,你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7分钟前
  • 柴斯卡
  • 还行

摄影与戏服美轮美奂,油画般古典安静的氛围之下是汹涌澎湃的渴望和冰冷彻骨的残酷。为原著和老马丁所折服!

10分钟前
  • 艾小柯
  • 力荐

破配音,使劲模仿。很讨厌Michelle Pfeiffer的嘴唇很讨厌!且丑。音乐不错,片中器皿美。

15分钟前
  • 彌張
  • 推荐

女人分很多种,像May 那样的,会很幸福

19分钟前
  • 亲爱的我呀
  • 力荐

居然有人说梅有心计……?请问一下你的表姐跟你老公暧昧你心里不急吗???你会两手一摊,好,你们是真爱,我离婚成全你们???有意思。“我在信里看出你有些忧郁……”“但你来了就不一样了。”这种语言挑逗大家看不出来?就算是年轻时的朋友,也不会在表妹和表妹夫结婚之前单约自己的表妹夫吧???“他会给他的情人送黄玫瑰吗?”这句不是勾引是什么?谁是谁的情人?还有第一天收到信故意第三天回的欲擒故纵……丈夫出轨是有错在先,但自己跟众多男人闹绯闻就是正确的???还有纽伦,既然不爱梅想带着艾伦离开,还要跟梅doi生孩子?艾伦结婚前干嘛去了?无语太无语了……只能说女人才能看到女人的小心思,我和妈妈都这么认为……那些感叹真爱的,祝你们也拥有这样的表姐。

24分钟前
  • 蓝莓波子汽水
  • 较差

男人们的一个永恒问题:老婆和情人,你更爱哪个。慢,推进都是小说读旁白,时间跳跃有点意思。古典,主人公的行事原则包括那些世人看法,都跟那个时代有着脱离不开的联系。

26分钟前
  • 木卫二
  • 推荐

人生就是这样,你会背负着无法向人说起的秘密终老,并且永远抓不住你最想要的东西,却无法有怨言。好难过

31分钟前
  • jj73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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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斯科塞斯也拍古代…好吧是近代爱情片儿啊。还是上流社会题材。可以说剧情毫无新意甚至老掉牙,但是主演们都TMD太帅太美了,无论是丹尼尔·戴·刘易斯还是薇诺娜·瑞德,都很有气质。所以整体观感很好。摄影和服装布景细腻精致很好看。旁白略啰嗦可以删去。结局太仓促,铺垫2小时结果虎头蛇尾略坑

33分钟前
  • 汪金卫
  • 推荐

1.独属于那个时代的故事,老马丁首次让角色向社会屈服。2.不动声色后的暗潮汹涌,冠冕堂皇中的冷酷残忍,虚伪矫饰下的隐忍激情。3.服装与布景美若油画,摄影机近乎一刻不停地轻缓运动。4.复古的圈入式强调,及模拟歌剧院望远镜视角的摄影。5.帆船驶过夕阳下的灯塔,徒留我在记忆中勾勒你的倩影。(8.5/10)

38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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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Winona Ryder这样的白玫瑰,还要Michelle Pfeiffer这样的红玫瑰作甚!

41分钟前
  • 芥末蘸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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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憶及她,他縂感到虛幻寧靜,宛如畫中的仕女,她象徵他所錯失的一切。

46分钟前
  • 匡轶歌
  • 力荐

15.9.20 尤其喜欢最后在楼下的一段,所谓“很久以后想到你还是会记忆一阵汹涌”的感觉能被影像化成这样,无敌了。私以为本片代表了马丁心里最柔情最雅致最温和的部分,就像《巴里·林登》之于库布里克。看到片尾那行字更是一阵唏嘘,老马他爹有老马这样懂他的孩子,太幸运。

50分钟前
  • Ocap
  • 推荐

“每当忆起她,他总感觉虚幻宁静,宛如画中的仕女,象征他所错失的一切。”马丁纯情起来配上眼花缭乱的视听语言真是不得了。

53分钟前
  • Jeannels
  • 推荐

Newland——男主的名字代表的就是纽约,这块新大陆上带着伦敦旧式的规则和新式的反叛。在我看来这并不是婚外真爱,仅仅是因偷不得而念念一生。May是个典型好妻子,发现丈夫的异心也仍能温婉聪慧地给他选择机会。丹尼尔太适合这种多情又优柔的角色,而且正是因为这部戏导致他与阿佳妮情断。

58分钟前
  • 仲曰
  • 推荐

很喜欢这个故事,但是老马处理有两点比较遗憾:1.相较于古典场面调度,摄影机运动和剪辑都过于现代,影片整体节奏可以更慢、更稳;2.MAY复杂性完全被两位主角戏份作空,成为一个仅有叙事功能的局外人。但事实上,这个人物其中的“纯真”和隐忍,如若构成三角对戏,整个电影深度会上一个档次。

1小时前
  • Peter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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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男人都是戴礼帽的绅士而女人都是穿长裙的淑女的年代,那是一个行事讲究体面传统即使发乎情也得止乎礼不逾矩的年代,而现在是一个想打出“纯真”输入法最先跳出的却是“车震”的年代。

1小时前
  • 维城乱马
  • 推荐

恬静浮华下暗涌的渴望和彻骨的残忍,笑着杀人从来不见血。片尾终获自由之身,来到爱人楼下却又静静走开,这份感情已被时间神化至不真实,竟无须用重逢去证明。终明了阿佳妮为何会爱DDL,MP一如既往大女人,可爱可敬

1小时前
  • ζωήιδ
  • 力荐

又是这种红玫瑰与白玫瑰亘古不变的讨论话题,不过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罢了。从May的立场来看,男主和表姐实在有渣男贱女的嫌疑,婚前的自由抉择空间给了,婚后又温柔大度勤劳持家,男主倒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我呵呵了。若想责任欲望兼得又没这个能力,总得付出代价吧是不。ps.年轻时的薇诺娜真绝色。

1小时前
  • 张苑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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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多情的少妇也曾专情,看似纯情的少女也最无情。一间书房如同囚笼,困住男人的自由。炉火旁没有出口的话,终于把爱火熄灭。他习得全部礼数,却愿跪在她脚边亲吻。她忤逆任何礼数,却能放手成全别人的幸福。可这个故事哪有人会幸福,堂皇之下百花皆枯。那天我迷信,灯塔旁的你没有回头,便辜负一生。

1小时前
  • 西楼尘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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